■上海将以社会关注度较大、职业伤害风险较高的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行业的平台企业为重点,积极开展本市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
■要求企业制定修订平台进入退出、订单分配、计件单价、抽成比例、报酬构成及支付、工作时间、奖惩等直接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制度规则和平台算法,并要求平台优化算法原则,不得将最严算法作为考核要求,遏制“以罚代管”
□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近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出台《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记者昨天从人社局获悉,《实施意见》聚焦本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突出问题,明确平台企业不得将最严算法作为考核要求,遏制“以罚代管”,上海将以社会关注度较大、职业伤害风险较高的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行业的平台企业为重点,积极开展本市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
近年来,随着平台经济迅速发展,新就业形态已成为劳动者就业特别是灵活就业的重要方式。由于平台的用工形式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就业方式相对灵活,难以简单纳入我国现行劳动法律调整,劳动者的权益保障面临新情况新问题。
《实施意见》要求企业依法合规用工,积极履行用工主体责任,对符合劳动关系情形、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承担相应责任。平台企业采取劳务派遣、外包等合作用工方式的,与合作企业依法承担各自的用工责任。企业以非劳动关系的名义用工,但符合劳动关系特征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实施意见》聚焦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健全了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公平就业、劳动报酬、休息、劳动安全、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制度。其中就明确,企业招用劳动者不得设置性别、民族、户籍等歧视性条件,不得以缴纳保证金、押金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违法限制劳动者在多平台就业。
《实施意见》同时明确,上海将以社会关注度较大、职业伤害风险较高的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行业的平台企业为重点,积极开展本市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要求企业制定修订平台进入退出、订单分配、计件单价、抽成比例、报酬构成及支付、工作时间、奖惩等直接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制度规则和平台算法,并要求平台优化算法原则,不得将最严算法作为考核要求,遏制“以罚代管”。
在优化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方面, 《实施意见》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享受劳动保障等公共服务方面的问题短板,提出了完善就业服务体系、优化社会保险经办、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改善工作生活条件等方面的措施。
另外针对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机制方面, 《实施意见》同时要求各区各有关部门协同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平台企用工情况报告制度,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联合激励惩戒机制。各级法院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要加强劳动争议办案指导,畅通裁审衔接,统一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标准和办案尺度,依法高效处置争议。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据悉,市人社局将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切实贯彻落实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新政,依法稳慎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权益保障工作,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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