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版:老法今说

话说当年法学所(13):——上海法学一家人的分分合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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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俊意

上海的法学工作者,包括教学人员和科研人员,各单位之间比较和谐,很少有门户之见,更少有非学术的纷纷扰扰的事。因此我将之称为“上海法学一家人”。但由于特殊年代的特殊原因,一家人也有分分合合的过程。经过40多年的恢复、发展和开拓,同全国的情况一样,如今上海的法学院校系和法学研究机构规模日益壮大,队伍人员数以千计,如果连同学生,可以说是数以万计。许多年轻教科人员,对当年上海法学一家人的分分合合过程与缘由,恐怕也不大了然,更遑论广大学子了。据此,梳理一下前后过程与个中缘由,还是有一定意义的。

1949年5月27日上海解放时,全市的法律院校系主要有:复旦大学法学院、震旦大学法学院、同济大学法学院、东吴大学法学院、光华大学法学院、上海法政学院、上海法学院、新中国法商学院等8所。同年,南京的中央大学法学院和浙江的英士大学法学院并入复旦大学法学院;当年8月同济大学文学院和法学院合并为文法学院,9月即并入复旦大学法学院和文学院。1950年开始,教会学校停办。1951年光华大学法学院政治系和福建的厦门大学法学院政治系并入复旦大学。因此,复旦增添了许多法学和政治学名家教授。当年8月,上海法政学院、上海法学院、新中国法商学院、新中国学院、诚明文学院、光夏商业专科学校等6所私立院校合并为私立上海学院。

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大调整时,涉及全国3/4法学院。在大力发展工科院校,取消政治学系、社会学系,合并减少法律学系的大背景下,华东地区9所高等学校——南京大学(法政系)、厦门大学(法律系)、安徽大学(法律系)、复旦大学(法律系、政治系、社会学系)、圣约翰大学(政治系)、震旦大学(法律系)、东吴大学(法律系)、沪江大学(政治系)、上海学院(法律系)统统合并成为华东政法学院政法系(也是当年唯一的系)。至1953年全国仅有法律院校6所: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东北人民大学(吉林大学前身)法律系,北京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学院、中南政法学院,四大政法学院均为单一的政法系。至此,从1949年到1952年,上海的原有8所法律院校变为一所华东政法学院了。

后来中央感到政法人才比较紧缺,综合性大学还需要法律系,所以1954年开始,北京大学和复旦大学又恢复了法律学系。也就是说,隔了2年,上海有了两个法律院系。但好景不长,过了4年,1958年复旦大学法律系又和华东政法学院、上海财经学院、中国科学院上海经济研究所共4个单位合并成为上海社会科学院,复旦法律学系存在时间仅4年。华政的政法系和复旦的法律学系合并为政法系,三个院校大四学生于当年毕业后,剩下的三个年级成为上海社科院的“老三届”,复旦法律系原先的5年制也统一为4年制。1959年社科院成立了政法研究所,政法系大部分教师转入政法所。待1959、1960、1961年的三届生毕业分配完毕,社科院就完全成为名副其实的研究机构了,政法系教师都转化为政法研究所的研究人员了。至此,从1952年复旦大学等上海六所法律院校系教师转化为华政一个单位的教师后,1954年又分为华政和复旦两个单位的教师,1958年又合并为社科院一个单位的教师,1959年大部分成为法学研究所的研究人员,1961年又全部成为法学研究所一个单位人员了。

仅仅过了2年,中央又感到政法人才非常紧缺,没有高级政法专门人才是不行的,所以1963年又以政法研究所为基础,恢复成立了华东政法学院。法学所人员又转化为政法学院教师了。1964年华政开始招收本科新生,1965年又招了一届,然而1966年又因为“文化大革命”而被停止招收新生了。两届本科生毕业后,全上海就没有政法系学生了。1972年华政被撤销,一部分骨干教师到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历史系、新闻系等部门;一部分教师“四个面向”分散到其他高校、机关、中学、工厂和其他文化单位;还有一部分到奉贤县的市直“五七干校”边劳动边学习,此外还有一个连队主要搞资料翻译工作。即是说,1972年之后上海市已经没有任何法律系或者政法系存在了,上海法学一家人都被拆散了,可以说是家毁人散,直至粉碎“四人帮”。

上海最早恢复法律专业高等教育的是复旦大学分校于1978年建立的法律系。1979年,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和华东政法学院差不多同时恢复重建,研究人员和教师又从复旦大学回流到这三个单位,“四个面向”的老人马也纷纷归队回来,还从其他单位和社会上招纳了一些人。

同年,上海社科院法学所和上海海运学院同时作为第一批硕士点,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法学所全面开花,招了法学理论、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海洋法等四个专业研究生,海运学院招了海商法研究生。华东政法学院于1979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80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此后短短几年,随着国家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上海的法学教育与研究事业也飞速发展。复旦大学分校并入了上海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交通大学、华东师大等院校纷纷成立了法律专业或法律系。再后来,法律院校系就几乎遍地开花成为热门学科了。

就上海法学一家人而言,70多年来,分分合合、聚聚散散,非常具有沧桑感。可以说,老人马中的大部分人,复旦、华政和法学所都呆过,可真是一家人。仅以新中国第一代法学家来说,最早一批入沪任教政法系的,按年龄排序,是齐乃宽(1925年生,已故)、王召棠(1926年生,已故)、叶孝信(1927年生,健在)等3人,他们都是1952年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研究生班毕业后一起从北京南下上海,来到了华东政法学院,1959年又到了政法研究所。“文革”中随着社科院和华政的撤销,3人都到了复旦大学。1979年恢复社科院法学所和华东政法学院时,齐乃宽回到了法学所,王召棠回到了华政,而叶孝信则留在了复旦。

此外,还有一个小插曲值得一提,那就是上海国际问题研究所(现为研究院)和政法研究所有所交集。1960年上海社科院成立的国际问题研究所,是以政法研究所的国际法研究组为基础的,所长是由副市长金仲华兼任的。后来国际所的编制时而归市外办,时而回归社科院,再后来是完全独立于社科院,成为市政府的直属机构了。可见,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在历史上曾有一段时间和政法研究所也是一家人。

总之,上海的法律教研单位,“文革”前从8家到1家,又从一分为二到合二而一,最后“分家析产”;改革开放以来,从一而三,三而多,直至目前约有20来家法律院校系,法学和经济学一样,成为社会上最为热门的显学,不禁使人感到:今非昔所比,弹指一挥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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