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翟梦丽
“太感谢朱泾镇政府的帮助了,终于拿到应得的报酬了。”近日,外来务工人员许师傅在如愿领到自己打工的辛苦钱后,激动地连声道谢。
2021年,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接了一项设施更新改造工程,后又将其中的小部分转包给了包工头马某。然而,当工程于2021年11月完成后,马某却没有如约与工人及时结清工资。
向马某讨薪无果,去建筑公司又遭“踢皮球”,多次往复后,许师傅等人于当年12月来到了金山区朱泾镇调委会申请调解。
摸清来龙去脉,做好“双面胶”
接到调解申请后,朱泾镇调委会调解员立即联系当事人进行协调,但是马某此时并不承认是该工程的包工头,他声称自己也是建筑工程公司的“打工人”,并表示建筑工程公司也拖欠了他的工资未支付。
面对马某的辩解,调解员随即与承包该工程的建筑工程公司取得联系。调解员了解到,建筑工程公司前期已经支付了部分费用,但由于马某与该公司有其他金钱纠纷,因此扣留了这项工程剩余的尾款。
为了尽快打破僵局,调解人员当即指出分包双方均已触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同时兵分两路开展协商。一方面激发建筑公司的“同理心”,农民工打工不容易,挣的都是血汗钱,作为公司应该适当地作出让步。另一方面对包工头讲道理,希望他尽快解决与建筑公司之间的纠纷,担负起应有的责任,让自己请来的工人都能劳有所得。
在以法释理和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多番沟通后,建筑工程公司负责人表示同意先结清未支付的款项,再处理与包工头之间的纠纷。
为确保工资款及时准确发放到人,调解员全程参与了20余名建筑工人和建筑工程公司对该工程总金额的核算,并通过建筑工人考勤记录表、工友间的相互确认等方式明确建筑工人具体人数和每人的应发工资金额。对于部分没有到现场申请调解的建筑工人,调解员还主动与他们取得联系,一一进行了结算。
跟踪+回访,守住“临门一脚”
各项核实工作完成后,2021年12月中旬,各方正式签订了书面协议,约定了所有拖欠的工资款履行完毕的时间。而此时,建筑工程公司表示,因为工资将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统一支付,建筑工人需要先分别提供工资金额和银行卡号的明细表。
调解员得知情况后,立即分头连线,很快汇总完毕,转交给了建筑公司,极力保障欠薪工人都在约定时间内拿到工资。
“在建筑工程公司反馈均已统一发放后,我们还进行了逐人回访,没想到还真有两名工人反映工资并未到账。再三核对后我们发现,原来是二人之前留下的卡号有误,我们立即将更正后的账号发给了建筑公司。”调解员孙群表示,目前20多名工人都已拿到了工资,共计金额近50万元。
带着对朱泾镇调解委员会的感谢,拿到工资的工人们有的回了老家,有的选择了新工作。
“遭遇欠薪,讨薪者往往情绪比较激动,如果不及时妥善调处,事件极易恶化,影响社会稳定,我们就是希望通过自己多一点的努力,让大家都能继续安心生活。”孙群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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