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陈颖婷
法律要在虚拟世界中为孩子们设立“防火墙”;儿童友好社区如何更“友好”;体育设施要对未成年人更“开放”……今年1月底,数十名中小学生走进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厅,对正在修订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提出了建议。而这些建议也在刚刚通过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中得以体现,从孩子们的需求到法规正式条款,这是上海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次生动实践。据悉,实施了17年的《条例》完成了第二次修订,并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总结固化有效经验,回应本市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新情况、新变化,营造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
加强体育设施开放
“目前上海已有部分区开放学校文体设施和活动场所,但是绝大多数都是针对户外体育场,并不开放室内运动场馆。例如,我所在的莘庄镇小学南校区,就只定时开放操场,但是诸如乒乓球馆、篮球馆等场地却因各种原因从未开放。”金子奕同学表示,许多学校场地有限,而社会场馆往往价格昂贵,这大大打击了青少年体育运动的积极性,长期来看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学校的场地有限,在休假时间开放又缺乏老师的监护,这使得未成年人的运动需求无法被满足。一些对抗性活动,诸如篮球和足球等甚至因为安全原因无法展开。而社会上各种商业体育场所蓬勃发展,有充足的场地和专业的人员配备,但价格高昂,很多未成年人家庭无力承担。“比如,我家附近的健身俱乐部,游泳、羽毛球等运动为每小时百元起收费,远远超出一般家庭的承受范围。”
为此,金子奕建议在《条例》中明确规定除学校外的社会文化体育设施和场地对未成年人能够优惠开发,并有时段保障的相关规定。同时对社会文化体育设施和场所加以引导,使其对未成年人的体育运动服务收费降至一般家庭可承受的范围内(可参考当地每年发布的平均收入等数据),并能够为未成年人提供时段保障。
而孩子们的建议也在此次立法中,从梦想走进了现实。《条例》明确规定了,学校应当保障未成年学生的活动设施、场地正常使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学校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将文化体育设施和场地向未成年人开放。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及相关服务项目,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实行免费或者其他优惠。鼓励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根据自身功能、特点,开设未成年人专场,为未成年人主题教育、社会实践、体育锻炼等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明确网络保护职责
在之前的活动中,对于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也是许多孩子们关心的焦点。“我发现,去年有一款名为‘迷你世界’的游戏就曾出现问题。这是一款专门面向青少年、自称拥有‘上亿青少年用户’,且以‘锻炼青少年三维空间思维,开发想象力和认知能力’为宣传语的游戏,却屡屡被人发现页面有涉黄文字以及色情诱导信息。而且,被曝光后游戏公司也没有完全整改到位。这严重影响了玩这款游戏的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新北郊初级中学的张清昀同学对此表示了担忧,她的身边还有同学玩过一款名为“心跳文学部”的心理恐怖游戏。游戏中,有两位主要女性角色以血腥恐怖的方式自残、自杀了。在询问到游戏体验时,该同学仍心有余悸:“现在看到白色的蝴蝶结,我还会想到那个疯掉的女性角色,会心理不适。”
张清昀表示,像上述两款游戏一样的游戏目前游戏市场上不在少数,未成年玩家数量也很庞大。张清昀认为,未成年人很容易被游戏的外观吸引,沉溺于与虚拟人物交流的幻想中,而忽视了其中迷信、涉黄、恐怖等元素给自己带来的伤害。长此以往必然会影响青少年的身心发育。为此,希望条例对这些带有不良元素和主题的游戏进行规范和限制,为青少年营造一个更加清朗安全的网络环境,明确“向未成年人开放的网络游戏不得有迷信、涉黄、恐怖等元素”。
针对孩子们的呼声,《条例》设了网络保护专章。《条例》明确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涉及未成年人的信息审查、自查评估和投诉受理机制,对产品和服务内容定期检查,或者根据投诉情形适时启动对相关内容的评估;发现产品和服务存在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情况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对相关内容、功能或者规则,进行删除、屏蔽或者修改,防止侵害未成年人信息的扩散,同时应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网信、公安等部门报告。同时,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完善网络社区规则和用户公约,规范引导未成年人的网络行为,不得以打赏排名、虚假宣传等方式诱导未成年人盲目追星、盲目消费;严禁未成年人参与网络低俗表演、网络不良社交等活动。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参与网络游戏的时段和时长进行限制,在规定时段和时长以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
回应社会热点
友好社区建设也是关系到孩子们身心发展的大事。来自上海市虹口区第一中心小学的五年级学生吴嘉彤就针对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提出建议。在吴嘉彤看来,现有的社区活动场地大多为低龄儿童设置,不能满足青少年的需求。“我身边有些爱好打篮球的同学反映,出了校门就无法打篮球了,那么一些有条件的社区是否可以考虑在安全位置安装一个可移动的篮球架。再比如,同学们放学后就想在社区进行户外运动,但有些同学忘了带器材,有条件的社区是否可以免费提供或者廉价租赁一些例如羽毛拍、短绳、球类等简单的运动器材,让各年龄段的未成年人都有感兴趣的活动,在社区里感受户外活动的乐趣。”吴嘉彤建议根据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的社区生活的需求来设置相关设施,开发相关项目。让各年龄段的未成年人都能在社区里感受到社区活动的乐趣。
《条例》明确本市推动儿童友好社区建设,相关部门应当制定完善有关建设、评价、验收的标准和规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并优化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和设施的配置,整合社区资源,开展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兼顾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成长需求的活动和服务项目,建设儿童友好社区。
据悉,现行《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2005年通过并施行、2013年修正。《条例》实施至今,本市探索形成了未成年人维权保护、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困境儿童保护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亟需在制度层面予以回应。在国家层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内容更为丰富,制度更加细化,对校园安全、防治欺凌、心理健康、网络保护等热点问题,都作出了有针对性的回应。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阎锐表示,《条例》对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公共场所便利服务设施设置、突发事件保护、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管理、烟酒彩票管理等内容作出规定;并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未成年人接受医疗美容服务限制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问题作了回应。
增设特别保护
《条例》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政府对困境未成年人实施分类保障的要求,专设特别保护一章,整合细化相关制度措施,形成工作机制闭环,对处于监护缺失、监护不当情形的困境未成年人群体予以特别保护,对监护缺失、监护不当的具体情形予以明确,并对居村委、民政、公安的具体处置机制,家庭监护能力评估,监护人领回、监护支持干预、撤销监护人资格以及临时监护、长期监护机制等具体措施作了规定。
市民政局表示,《条例》颁布后,市民政局将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确保未保办规范高效运转的基础上,积极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牵头作用,从而形成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合力。
市民政局将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点人群和关键环节,全面提升工作水平。针对社会关注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问题,市民政局将联合教育、卫健、妇联等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做实做强未成年人心理关爱服务的社区阵地,推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更加关注未成年人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针对孤独症儿童服务需求,民政部门作为未保办,将从保护所有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角度,会同残联、卫健、教育等部门,完善孤独症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政策,建立孤独症未成年人关爱服务体系,为他们提供更加专业、规范的服务,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继续加强孤残儿童、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等群体的关爱保障工作,对监护缺失或不当的困境儿童实施家庭监护支持服务项目,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个特殊群体,体现上海作为“人民城市”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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