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执行欧盟2019/1161号关于促进清洁节能的道路运输车辆使用的指令,葡萄牙颁布了第86/2021号法令,法令于2021年10月19日生效,主要内容有:
一是规定清洁能源车辆类型。清洁能源车辆包括欧盟2019/1161号指令第4条规定的车辆,以及达到标准的无污染车辆,即使用替代燃料且没有内燃机,或内燃机排放的二氧化碳少于1克/千瓦时的车辆。在所有道路运输车辆中,清洁能源车辆的使用应当达到一定占比。如在2021年8月至2030年12月期间,葡萄牙政府采购、租赁的道路车辆中,无污染轻型车辆应占29.7%。
二是规定豁免规则。不受该法令限制的车辆包括,用于建筑工地、采石场、港口或机场的作业车辆;为民防、消防员、安全部队设计制造的车辆;装甲车、救护车、殡仪车、汽车起重机、可装载轮椅的车辆等特殊车辆。(葡萄牙语编译:伍子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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