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版:律师服务

小区公共空间屡遭侵占“共有地盘”谁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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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报道,在家门口的方寸之地堆放垃圾、摆放鞋柜,在屋顶建设阳光房,在停车位自行安装地锁……记者在多地走访发现,一些小区的公共空间被侵占现象较为普遍,导致邻里间纠纷不断甚至对簿公堂。

最受诟病的是“门前一平方米”乱堆乱放。记者发现,在门前摆鞋柜、楼道堆放快递箱、单元楼门口摆放旧家具等现象十分常见。一些老旧小区因为老年人住户多,很多旧物件不舍得丢弃,就堆放在楼道里或者门口。

另外,大量公共空间变“私人领地”。小区的屋顶、绿地、楼道等均属于业主共有部分,然而近年来,屋顶建设阳光房、装门围楼道、造墙围地、乱搭乱建等将公共空间变成“私人领地”现象并不少见。

根据民法典、消防法等法律规定,侵占小区公共空间属于违法行为,一旦出事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在生活中,记者发现许多居民法律意识淡薄,出事以后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广西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律师丘新颖认为,大部分居民对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的概念模糊,只考虑自己生活的便利;一些开发商在售楼时甚至有意引导,令业主们想当然地以为可以占用公共空间。

“以前我们没有业委会,维权没有主体。”广西南宁某小区业委会成员梁先生告诉记者,他所在的小区几名业主占用楼道、私划停车位已有10多年。成立业委会后,梁先生和其他成员对小区内的侵占行为进行了调查和取证,2020年将起诉状提交至法院,但没达到“双过半”的要求(即该项决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才能实行);2021年,梁先生挨家挨户敲门,征得大家同意并签字,最后才得以走到法律程序。

丘新颖说,在维权取证过程中,小区居民意见统一难,甚至容易引发“内讧”。还有一些居民因担心遭报复,导致维权参与度低。此外,小区成立业委会的流程较为烦琐,需要建设单位和物业公司提供相关材料,物业人员暴力破坏业委会选举、选举出来的业委会成员“被报复”等现象并不少见。

值得注意的是,物业管理“刚”性不足。物业本应成为处理公共空间被侵占问题的直接责任方,但由于担心得罪业主“惹祸上身”、缺乏执法权等原因,不少物业对这类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者只是以劝导等柔性方式为主,管理效果不佳。有的非但不做业主沟通的桥梁,还挑动业主对抗,造成矛盾升级。

基层干部还反映有关部门执法难问题。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对侵占公共区域或擅自利用公共区域经营的个人,可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但我们在监管过程中很难进行处罚。”南宁市兴宁区兴东街道办主任孙晓梅说,证据收集难,对于乱堆乱放的行为“必须拍摄到违法正当时”。

南宁市兴宁区城管局两违监察大队大队长蒋晓芬说,小区里的违规搭建速度快,隐蔽性强,上门取证经常遭遇业主闭门不开,而管理部门的巡查执法力量和技术力量有限,发现问题后“需要视情况下发6至8份法律文书”才能合法拆除,这个过程持续时间长达9个月。

业内人士表示,杜绝侵占小区公共空间行为,一方面要强化和落实物业公司责任,加强业委会建设,树立文明新风,让绝大部分侵占公共空间的纠纷在“小区内解决”;另一方面要畅通小区与社区、执法部门等基层治理主体之间的协作机制,营造共治共管氛围。

“对违反物业管理规章的行为,物业负有劝阻义务。”北京颐合中鸿(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秋红说,业委会和有关部门都应督促物业严格履行义务、强化对侵占公共空间问题的查处力度。比如对乱堆乱放行为,物业可以通过发通知、函件要求堆放人限期清理,在限期内如未清理,即可视为丢弃物品,物业可对杂物进行清理。

(向志强  陈露缘  熊家林  陈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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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律师服务 B05小区公共空间屡遭侵占“共有地盘”谁做主? 2022-02-28 2 2022年02月28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