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通讯员 毕迎春
本报讯 昨天,新修订《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实施。条例“网络保护”一章明确了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限制未成年人使用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近日,奉贤警方就成功协调一网络平台,追回被少年打赏给网络主播的1000元钱。
前不久,家住奉贤的车女士着急地来到辖区塘外派出所求助民警,希望帮自己讨回儿子”消费“的1900元钱。经了解,车女士12岁的儿子小唐假期里一直在某直播平台观看一游戏玩家直播,小唐对其极其崇拜,就陆续将母亲车女士手机微信里共1900元打赏给了主播。毫不知情的车女士在陆续收到了银行的扣费短信后,才得知是自己的儿子在“消费”。
民警仔细核查后,认为小唐的父母正是对孩子使用手机没有做到有效监管,才造成了不良后果。最终在民警的耐心协调下,平台退回了打赏主播的1000元钱。民警还提示,涉事主播在和小唐聊天过程中,对小唐年幼的言语行为有所察觉,为了规避监管,聊天过程中曾故意问及小唐年龄,小唐则谎称自己已成年,以致平台不同意退回部分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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