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维权热线

维权热线

本文字数:2369

未签合同被辞退

员工能否索赔

我在公司工作8年,其中只有2015年签订了3年合同,2018年到期后至今未签合同。现在公司要辞退我,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江先生

【解答】

江先生,您好!根据您所叙述的问题,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您在该公司工作至今,其中只有2015年签订了三年劳动合同,在2018年劳动合同到期后至今未与该公司再签订合同,视为您与该公司已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在职期间,您不存在严重违反该公司的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故该公司应支付您违法解除的赔偿金。

公司借钱给员工

离职应如何赔付

公司借给员工10万元,员工承诺工作满十年,并且如果员工提前离职,则按照每年15%的利息进行赔付。但是现在才第三年,员工打算离职,所以想咨询一下员工应该如何赔付?  李先生

【解答】

李先生,您好!据您所述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因此,公司借给员工10万元,员工承诺工作满十年,并不属于劳动合同法中双方所约定的服务期。现该员工打算离职,员工与该公司之间就该笔钱款只是民间借贷关系,故该公司不能以此为理由阻碍员工离职。

参加自学本科考试

毕业信息货不对板

我在某机构报名参加了一个高等教育自学本科考试,毕业后发现所发的毕业生登记信息表上信息不对,身份证错误。我要求机构方解决该问题,但对方不予修改,也不提供任何解决措施,不接电话。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维权?  梁女士

【解答】

梁女士,您好!据您所述的情况,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同时,该法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据您所述,您在毕业后发现所发的毕业生登记信息表上信息不对,身份证错误。如果您本人当初填报的身份信息没有错误,显然该机构没有尽到登记及审核的审慎义务。现在该机构不予修改您的身份信息,也不提供任何解决措施,甚至不接电话。因此,建议您可以根据您与该机构所签订的协议,起诉到法院,要求机构履行相应的更正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行人坠入无主井中

可要求政府赔偿吗

人行道上有一光缆井,由于井盖松动行人坠入重伤,现所有有光缆的通信公司都否认该井是他们的,而市政城管、住建等局都说该光缆井没备案,查不出是谁的。这种情况下,伤者应向谁索赔?可否要求政府赔偿,因为政府没尽到井的备案责任?  鲁先生

【解答】

鲁先生,您好!据您所述的情况,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据您所述,该光缆井查不到相关的备案信息,因此查不到相关的管理人,故您可以将与光缆井相关的管理人以及备案人均作为被告起诉,由法院来查明事实及确定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

不签保密协议

公司开除员工

我是某公司员工,从事行政和人事工作,已经入职一年多了。最近因为我不肯签保密协议和限制竞业协议给开除了,可不可以要求赔偿补偿金呢?  邹先生

【解答】

邹先生,您好!据您所述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又依据该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因您不签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的行为不属于上述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的情形,亦未因您不签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故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合同的赔偿金。

本版问题由特约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王丹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金勇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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