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律师权利
“‘两高’报告接地气,察民情,合时势,场景感十足,可读性很强。”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监事长、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吕红兵如此评价。
“让公众不再为自己的‘脸面’担忧”“守好百姓‘看病钱’、‘救命钱’”“‘碰瓷式’维权不受保护”……对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的“金句”内容,吕红兵印象深刻。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吕红兵特别关注湖北一民营企业涉经济犯罪,经合规整改,被依法决定不起诉;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自诉转公诉;网络播主恶意诋毁志愿军英烈被提起公诉等内容。
吕红兵表示,期待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院一以贯之推进并完善发布典型案例工作并广泛推介和宣传,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示范功能,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广大人民群众的情感认同和行为自觉。
“周强院长在报告中有4处8次提到律师,并特别强调‘切实保障律师依法履职’。张军检察长的报告中,更是以专段强调‘深化检律良性互动’。”作为一名律师委员,吕红兵特别关注“两高”报告中关于维护律师执业权益内容。
在吕红兵看来,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时期,律师会见权如何维护又出现新问题、发生新情况。“虽然各地公安机关建立视频会见系统,但办案机关以各种理由尤其是疫情防控借口为律师正常行使会见权设置障碍的情形并不少见。”吕红兵指出,特别是有些案件采取指定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在疫情防护条件欠缺、视频系统不具备状态下,律师会见难成为一大顽疾。不少律师反映,指定监视居住已经成为“变相羁押”“超羁押”强制措施,而此过程中违反法定情形拒绝律师会见已成常态。
因此,吕红兵建议,检察机关应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特别是会见权任重道远。
呼吁加强企业产权司法保护激发创新活力
作为一名工商联界别的委员,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工商联副主席、月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丁佐宏说,“两高”报告中关于法治营商环境的表述尤其让他感到振奋和鼓舞。“‘两高’报告中,有关‘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和‘着力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内容,再一次彰显了司法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鲜明姿态,激励和鼓舞民企人树立干事创业的信心。”
在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上海市委副主委王光贤看来,过去一年来,最高法、最高检自觉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积极主动担当作为,各方面工作都取得显著成效。
王光贤说,两个报告有几个共同点:大局意识强,政治站位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司法供给、优化司法服务,司法改革不断创新发展;政治和业务建设融为一体等。
其中,对于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内容他尤为关注:法院报告提到“精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司法能力不足”;检察院工作报告提到“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时效性不够”等。
“在落实‘六稳’‘六保’开展企业大走访大调研过程中,一些企业反映了一些情况和问题。”王光贤说,比如,在涉企业产权重大疑难案件审理,政策把握能力、专业化能力和司法责任感有待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专项监督、精准发力还不够,对于企业申诉疑难案件形式审查多,开展深入的个案监督、专项监督少,成效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为此,今年的上海两会上,王光贤递交提案呼吁加强企业产权司法保护。
他建议对涉企业产权纠纷案件和重大民商事案件实行繁案精审、类案专办,进一步探索类案集中管辖,提升专业化审判能力,提升案件审理质量效果,确保民事司法公正廉洁、高效权威。
同时,完善案件承办法官、检察官审判岗位职责清单,进一步压实承办法官、合议庭、检察官等各主体责任,压实错案冤案追责工作机制,以严肃追责倒逼司法责任制落实,提升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
此外,王光贤建议,加快构建规范高效的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检察监督。坚持有错必纠,加强个案监督、类案监督,继续开展个案纠错专项检查。“对涉及重大财产处置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民营企业和投资人持续申诉的案件依法甄别,确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的冤错案件,要坚决依法予以纠正,并监督落实到位。”王光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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