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银行办理取款等涉及现金的业务,银行往往提示要当场清点, “离柜概不负责”。那么,如果因为银行的差错多给了钱,客户能否主张“离柜概不负责”呢?
最近,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这样的纠纷案件,法院判决客户邓某应当退还银行多给的钱,因为这在法律上属于“不当得利”。
取款后发生争议纠纷究竟谁负责,关键不在于离不离柜,而在于证据。一般来说,离柜后客户就难以举证,这是银行提醒“离柜概不负责”的原因所在。
近年来,银行开始推广冠字号码管理系统,使每一张人民币都拥有了属于自己的“身份证号码”。
只要遇到假币纠纷,可以进入该系统进行查询,依据每张纸币的冠字号,查询对应的交易记录,使客户一目了然,从而解决了假币纠纷的举证难问题。陈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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