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周末看点

买POS机“自刷自还”信用卡700万被公诉

本文字数:1283

□法治报记者  夏天

法治报通讯员  胡佳瑶

信用卡积分兑换是对消费者的一种激励,但如果有人收集上百张信用卡再购置POS机“自刷自还”,虚构银行流水伪造消费记录,恶意获取银行刷卡返利积分,就是另一码事了。

近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对陆某、杨某、胡某以涉嫌诈骗罪及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提起公诉。

优惠活动竟成“赚钱商机”

2016年,网上一条利用虚假交易获得银行信用卡消费积分“薅羊毛”的攻略,引起了陆某和杨某的注意。两人开始研究各大银行信用卡优惠活动细则。

2018年,某银行推出信用卡刷卡金活动,即每月消费满一定金额,便可用获得的积分兑换刷卡金,刷卡金可直接在超市消费或购买购物卡,刷得越多返得越多。

陆某和杨某瞅准了其中的“商机”,觉得伪造交易流水获取信用卡刷卡金是有利可图的“无本生意”,于是开始行动。

虚构交易“薅羊毛”

“我和杨某谋划好,由他去办理POS机,我来负责搜集信用卡。”据陆某供述,他和杨某两人分工明确。杨某以前妻胡某、陆某及朋友寿某的名义办理了三台POS机后,两人又利用各自人脉关系办理了某银行的信用卡。

“一般办信用卡都会有礼物,所以亲戚朋友们大多愿意帮忙。而信用卡办好后他们也不会在意,我们就拿这些卡在POS机上集中刷卡。如果卡过期了我就把卡直接剪掉。”陆某交代,等刷足银行限定的消费金额后,他们就把消费积分兑换成刷卡金,“我会去指定地点购买面值500元的消费卡或者加油卡,刷卡金可以抵扣25元,实际只需付款475元。然后,我再以490元卖给黄牛,这样就可以从中赚差价。”

流水700万获利10万

2020年,银行反欺诈部门通过技术排查,发现陆某持有的两张借记卡长期向107张信用卡还款,而上述信用卡均在固定商户消费,该商户绑定结算的银行卡就是陆某的借记卡,陆某有虚假交易的嫌疑。得知该情况后,银行遂将线索移送公安。

报案银行经理表示,银行的本意是为了反馈持卡人的真实交易,但陆某等人使用虚构交易的方式骗取抵扣金,破坏了市场良序。

经审查,2018年5月至2020年3月间,陆、杨二人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使用信用卡通过自行购置的POS机刷卡虚假交易,流水达700多万元,从而伪造大量消费记录骗取信用卡积分兑换刷卡金获利约10万元,两人均分利润。

除此之外,2020年7月,公安机关在杨某及其前妻胡某的共同住处查获POS机及其他银行他人名下信用卡数张。检察官表示,二人持有他人信用卡的行为,违反了《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应当予以追诉。

检察官提醒>>>

黄浦区检察院检察官表示,本该惠及广大普通消费者的实惠被非法分子大量“薅走”,使市场经济中基于诚信的善意受到伤害,影响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薅羊毛”过度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此外,信用卡只能本人使用,即便是再亲近的人,都不能借用。借卡给他人将冒巨大风险,比如盗刷风险,欠款将由持卡人本人偿还;信用风险,借卡人不按时还款会影响持卡人征信状况;刑事风险,借卡人将信用卡用于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持卡人或恐面临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周末看点 05买POS机“自刷自还”信用卡700万被公诉 2022-03-25 2 2022年03月25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