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家发
如今,直播带货方兴未艾,但部分线上商家夸大宣传、虚假承诺、编写“剧本”,甚至“理直气壮”地知假售假。律师指出,这源自商家售假成本低而消费者维权成本高,建议平台进一步压实责任、监管部门建立协同监管机制。 (3月25日人民网)
近年来,随着直播平台兴起,直播带货迎来“井喷式”发展,成为电商行业的时代潮流。然而,直播带货鱼龙混杂,大小网络主播们在直播带货中,频频出现虚假宣传、以次充好等问题,让直播带货成了直播带“祸”,坑害广大消费者。直播带假货危害性大,涉及的受害人众多,大都已经涉嫌犯罪,亟待法治规范,要让刑罚发挥强大的震慑作用,才能一举斩除直播之“祸”。
网络主播粉丝众多,特别是一些网红主播,粉丝量达数千万级,一场直播带货的销售额高达几百万上千万元,一旦出现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问题,社会影响极为恶劣,不仅给众多消费者带来经济损失,也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然而,针对此类违法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大都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而罚款的数额,与主播收获的巨额经济利益相比,简直就是“九牛一毛”,起不到多大的惩戒作用。如此一罚了之,在诱人的利益驱动下,就难以遏制直播带假货等乱象,于是出现“屡犯屡罚,屡罚屡犯”不正常现象。
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明确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显然,一些直播售假行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络空间绝非不法之地,针对直播售假等违法犯罪活动,必须常态化予以严厉打击,才能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首先,各地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加强直播行为日常监管,在查处直播售假行为时,千万不能罚款了之,应当移送司法机关法办,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为其不法行为付出惨痛的代价,才能真正起到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其次,平台也要履行监管的责任,严格主播直播带货行为,严禁推销以次充好、假冒伪劣商品,对直播售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封停账号。双管齐下,才能倒逼主播们守住“底线”,不敢利用直播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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