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陈友敏
本报讯 上海市教委于昨日公布了《2022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与2021年保持总体一致,体现便民服务、不挑生源、促进优质均衡的导向。今年本市应用“一网通办”网站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开展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实施意见》指出,在公办学校招生方面,本市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实施均衡分班。在民办学校招生方面,家长可填报1个民办学校报名志愿,并可填报1个民办学校调剂志愿。如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如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各区使用全市统一的软件,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根据疫情防控新情况,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安排作了进一步优化,信息登记(核对)、报名、验证等主要通过网上进行。
比如,本市公办小学实施线上验证,家长网上报名公办小学以及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通过集中调取“一网通办”电子证照信息,由各区教育部门组织安排线上验证,对已登记的信息进行比对。
而对于因疫情隔离等原因无法到现场办理本市户籍子女户口迁移、又需要在待转入户口地址入学的,市教委明确,可根据本市公安机关网上办理有关业务流程,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网站提出户口迁移申请,可按网上预审通过的户籍地址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或信息核对。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网上办理本市户籍子女户口迁移的,可由家长向幼升小信息登记点或所就读小学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待入学验证时再查验其户口信息。
经有关部门审批落户的人员,疫情期间可凭《准予迁入证明》或《户口迁移证》办理子女入学信息登记或信息核对,对于因疫情原因尚未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未办理跨省户口网上迁移的可提供信息比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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