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读者呼声

法治为老年人旅游护航

本文字数:954

□戴先任

6月29日,四川省文旅厅正式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老年旅游市场秩序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老年旅游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收取“年龄附加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老年旅游者合法权益,提升老年旅游服务质量,营造公平透明的老年旅游市场环境。(6月30日《成都商报》)

我国老龄化日益加剧,十四五期间中国老龄人口将突破3亿。而老年人多数都已赋闲在家,不少老年人有钱也有时间,有出门旅游的消费需求。近年来,老年人旅游需求日益强劲,各地景点都活跃着老年游客的身影,“银发旅行团”成了出游的主力军。暑期旅游市场开始“热”起来,不少老年游客也开始担忧出游遭遇套路陷阱。

而且不少旅行社并不愿接待老年游客,之所以如此,是出于多重考虑。比如老年人年纪大了,难免年老体弱,或有各种疾病,旅途中一旦突发疾病或出现其他意外,旅行社就可能要为此承担相应责任;另外,老年人身体不如年轻人,在旅游过程中体力和精力就可能跟不上,影响行程;再者,购物、收费项目是旅行社的盈利手段,而不少老年人消费观念较为保守,不像一些年轻人那样舍得消费,旅行社觉得老年游客无利可图,更不愿做老年游客的生意。

正因为诸多原因,导致一些旅行社或不愿接“老人团”,或设置“年龄附加费”来对老年游客多收费。这都损害了老年游客的正当权益。原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规范》规定:旅行社不得拒绝60周岁以上的老人参团。此次四川省文旅厅也发文明确,严禁收取“年龄附加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容侵犯,要让老年人能够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对旅游市场给老年人挖设的“消费陷阱”,也要用法治一一填平。各地相关部门要切实维护老年旅游者合法权益,整治旅行市场乱象。

而要保护好老年游客的合法权益,让老年游客能够顺畅出游,不仅要打击侵犯老年游客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还需要地方多开发康养、保健等适合老年人消费的旅游产品,对老年人出游给予更多补贴,对接待“老年团”的旅行社也给予相应的资金奖励、税费减免……

通过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打防并举,营造公平透明的老年旅游市场环境,才能更好维护老年旅游者合法权益,让老年人能够顺畅出游。这是净化旅游市场环境的必然之举,也是让所有老年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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