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法治庭审

知名红酒可半价购买?

7人生产销售数百万元假酒被判刑

本文字数:689

□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方妮

本报讯“原价800余元的某款知名红酒,进价只需一半”……在未经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庄某某等人自行生产假冒“奔富”红酒,并通过微信等社交平台售卖,货值高达数百万元。近日,由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庄某某、郑某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一案在闵行区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庄某某、郑某某、郭某某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至10个月不等,并处罚金;被告人陈某甲、陈某乙、陈某丙、黄某某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10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2020年11月,庄某某开始经营某酒业公司。除生产自有品牌红酒外,庄某某还从他人处购入桶装红酒、假冒“奔富”标签、纸箱、防伪贴、瓶帽等包材,组织小工灌装生产各类假冒奔富品牌红酒并对外销售牟利。

其间,为了扩大盈利规模,庄某某还雇佣郑某某、郭某某协助管理酒厂日常生产。截至案发,庄某某在未经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自行生产、销售假冒“奔富”红酒,货值达320余万元。

除了陈某甲等人,被这些低价的知名红酒吸引的还有黄某某。2021年3月,黄某某受雇于他人从事假冒奔富红酒的销售工作,并在仓库囤放大量假冒奔富红酒,货值160余万元,经查,上述假冒“奔富”红酒均系庄某某所属酒业公司生产。

但好景不长,庄某某等人的如意算盘终究还是落空了。2021年4月16日,一条关于销售“奔富”假酒的匿名举报线索进入了警方的视野。

闵行检察院应公安机关邀请介入侦查,从案件定性、侦查取证等方面提出意见。闵行法院开庭审理后最终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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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A08知名红酒可半价购买? 2022-07-15 2 2022年07月15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