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学安
日前,北京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联合发布《北京市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机构单用途预付卡预收资金监管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监管细则》),在全国率先开展单用途预付卡预收资金监管。《监管细则》即日起实施,首批纳入包括建造师、执业药师等在内的24个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培训项目,并将动态调整。(7月23日北青网)
近年来,教育培训机构发展势头迅猛,但也出现了不少预先收取高额培训费后“人去楼空”的现象。尤其是一些机构将预收的学费当作金融杠杆,盲目扩大规模,导致资金链断裂;或诱导学员违规使用“培训贷”等引发纠纷。培训机构突然跑路,导致部分家长缴纳的高额培训费打水漂情况时有发生。
作为一种新消费模式,“预付费”消费并不只在教育培训市场中存在,要对此予以彻底规范,尚需顶层设计上的统一跟进。尤其是在“双减”政策背景下,教培机构倒闭现象有所增多,也间接放大了“预付费”监管不足带来的风险。在此背景下,多地出台新规,严管教育培训机构“预付费”,无疑正当其时,顺应了社会期待。
此前,在教育部通气会上,上海市教委介绍,上海从“支付行为”的源头出发,积极探索“银行定期划扣”等新型资金监管机制。消费者预付的培训资金由开设在商业银行的专用账户收取,银行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管理要求,基于与消费者、培训机构预先达成的约定,定期分批划扣资金至培训机构账户;消费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随时要求银行申请停止划扣培训资金,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就多地针对教育培训机构推出新规的具体内容来看,都重在加强对培训机构的资金监管,并提升对相关风险的预警力度。如上海在探索银行定期划扣机制的过程中,借助行业协会和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等各方力量,积极推广商业银行和培训机构“双承诺”机制,并通过“家长告知书”等形式鼓励家长优先选择已实施“银行定期划扣”等有效保障预付资金安全机制的培训机构。
教育培训“预付费”制利于机构筹措资金,也能给消费者带来一定的实惠。但其中的风险也不容小觑。快速涌入的现金流可能会让机构对市场失去应有的判断力,进而盲目乐观扩张,在后续注入资金不足或运营成本提高的情况下,很容易出现资金链断裂等问题,最终导致关门大吉,逃之夭夭。对教培机构的资金实行“银行定期划扣”等新型资金监管机制,一方面,能防止培训机构因经营不善破产关门而出现退费纠纷,另一方面,则是限制培训机构用学费进行扩张与资本化运作,遏制培训机构的过度逐利行为。尤其收取的教培费用不直接给机构,而是通过第三方平台,按照教学的进度,按月拨付资金,这就使得家长的资金不会一股脑地被一些机构所挪用,这对于教培机构携款跑路能起到釜底抽薪之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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