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版:新法讯

【深圳】

首创青年人才共有房三年后可按原价回购

本文字数:200

深圳市企业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会携手深圳安佳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近日发布了“青年人才共有房计划”,青年人才与企业共有产权,三年后可相互回购。

三年之后,如果房价出现上涨,青年人才可以选择向企业按照原价购买剩下的一半产权,搭上资产上涨的“顺风车”;如果三年后房价下跌,企业将向青年人才按原价回购一半产权,确保青年人才置业无忧,安居乐业。 (朱非)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新法讯 B08首创青年人才共有房三年后可按原价回购 2022-07-26 2 2022年07月2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