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综合;声音

安排员工上夜班,是否有高温津贴?

市人社局:企业应建立高温季节津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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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近日,市人社局发布关于高温津贴相关解答。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目前,本市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维持每月300元的标准,发放4个月。市人社局表示,企业应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具体条件,建立高温季节津贴制度。

关于夏季高温津贴是按月发放还是集中一次性发放,市人社局表示,夏季高温津贴可以按月发放,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提前集中一次性发放。并且,每月300元只是夏季高温季节津贴的最低标准,企业应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具体条件,建立高温季节津贴制度,并通过民主协商,合理确定本企业的高温季节津贴发放标准。

那么,安排员工上夜班,有没有夏季高温津贴?对此,市人社局回应称,根据目前的规定: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这也就是说,高温津贴发放的条件跟白天还是夜间没有关系。只要上夜班期间是露天工作或室内温度不能控制在33℃  (含33℃)以下,企业就应该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市人社局同时明确,高温津贴发放的条件只取决于工作环境是否为露天、工作环境温度多少,而跟当月是否有高温天气或者有几天高温天气没有关系。只要符合夏季高温津贴的发放条件,就应该发放夏季高温津贴。

而对于离职员工支付夏季高温津贴的问题,市人社局也做了详细解答。据悉,对于离职员工,夏季高温津贴原则上可按照月计薪天数21.75天计算。企业也可以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管理程序制定企业夏季高温津贴的发放规定。例如对符合夏季高温津贴发放条件的员工,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未超过半月,发放一半津贴;实际工作天数超过半月的,发放全月津贴。

市人社局同时表示,企业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夏季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同时,各级人社部门和工会组织也将加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措施,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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