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法治综合

家暴男以独留2岁幼儿威胁妻子

奉贤法院制发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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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夏天  通讯员  刘雅

本报讯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施行次日,即2022年8月2日,奉贤区人民法院签发了新规实施以来该院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及时制止家庭暴力,为家暴受害人提供更多司法保护。

申请人孙某与被申请人李某为夫妻关系。据了解,李某脾气暴躁易怒,二人婚姻存续期间,经常威胁、恐吓、殴打、辱骂孙某,控制其人身自由,频繁打砸家庭生活物品及孙某的个人用品。

为了阻止孙某记录其家暴过程,李某曾多次损坏其手机及手机内数据,致使其取证困难。李某甚至为了威胁孙某,曾多次将年仅2岁女儿独自留在家中,导致孙某精神紧张,时刻担心孩子的安危。

为保证自身人身安全,孙某向法院提出人身保护令申请,并提交了公安机关接报回执单、视频资料、通话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材料。

奉贤法院认为,本案中,孙某提供的证据表明,其可能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情形,作为预防性的人身保障措施,孙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遂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李某对申请人孙某实施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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