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通讯员 傅杰
本报讯 疫情期间许多企业停工,经营场所空无一人。对于某些别有用心之人来说,此时却成了“发财”的好时机。日前经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疫情防控期间监守自盗、乘机“搜刮”公司仓库的被告人叶某因犯盗窃罪,被奉贤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宣告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今年3月底,受疫情影响,奉贤区某物流仓储企业暂时停工,所有员工都不上班了,仓库也无人值守。该仓库的夜班领班叶某想到前几天仓库里刚进了几百箱五粮液,可以趁着无人值守的机会“揩油”一笔。
4月2日,他潜入公司,熟门熟路地打开了仓库没有上锁的侧门,趁着四周无人搬走了两箱五粮液。随后他将偷来的酒以每箱4800元的价格卖给了附近一家烟酒店。在接下来的几天中,他又以同样的手法作案两次。
到了6月,该公司开始准备复工,在对仓库货物清点过程中,发现少了几箱五粮液。在查看监控后,该公司发现叶某有作案嫌疑,向警方报了案。
经查,叶某三次潜入公司仓库,窃得6箱五粮液卖给附近烟酒店,获利28800元。
到案后叶某交代:“因为停工以后收入减少,就动了歪脑筋。”事情败露,叶某不仅丢了工作,向被害单位赔偿了经济损失6万元,还面临着法律的惩处。
经奉贤检方起诉,区法院审理后,依法支持了检方的公诉意见,对叶某作出如上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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