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陈颖婷
近年来,以影视、演艺、网络文化、电子竞技、艺术品交易、创意设计等重点产业为引领,上海文创产业发展迅猛,而版权正是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与基础。技术发展与产业进步为上海文创行业发展带来了新的生机,同时也给文创版权保护带来了许多新问题。在数字化背景下,如何更好地对文创版权进行运营与保护,实现文创大IP的转型与升级,成为了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日前,由浦东新区法院、上海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主办的“建功引领区 司法新作为——浦东法院服务保障引领区建设一周年系列活动之一:文创版权司法保护新进展审判白皮书发布仪式暨文创版权保护司法问题研讨会”在浦东法院举行。
浦东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丹在致辞中表示,在《引领区意见》发布一周年之际,浦东法院牵头召开文创版权司法保护新进展审判白皮书发布仪式暨文创版权保护司法问题研讨会,一方面向社会通报一年来浦东法院在文创产业版权司法保护方面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另一方面希望通过本次研讨会的召开,既能总结交流文创版权司法保护经验,又能广泛学习借鉴其他法院的成功经验;既能广泛听取文创企业的司法新需求,又能促进精准对接文创企业司法保护新期待;既能深入探讨文创版权司法保护中的新难问题,又能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提升文创版权司法保护水平,促进文创版权产业的繁荣发展。
文创版权案件增长迅速
2021年8月30日,应国家新闻出版署要求,网络游戏“史上最严防沉迷”系统上线。腾讯公司的《王者荣耀》采取实名认证机制及防沉迷机制,未成年人仅能在国家新闻出版署规定的时间段内登录游戏。腾讯公司通过用户协议要求用户不得将游戏账号提供给他人做代练代打等商业性使用。而某科技公司运营的“代练帮” APP以“发单返现金”、设立“王者荣耀”专区的形式引诱、鼓励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用户通过游戏代练交易并从中获利。为此腾讯公司提出行为保全申请,请求该科技公司立即停止允许未成年人进行游戏代练。
法院经审理认为,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要求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或者服务。国家新闻出版署通知要求游戏企业严格落实账号实名要求。 《王者荣耀》游戏采取未成年人防沉迷措施,并通过用户协议明确要求不得提供商业性代练。 “代练帮” APP却可使未成年人不受限制地获取他人游戏账号登录游戏,导致腾讯的防沉迷机制落空。基于网络传播范围广、速度快的特点,如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不仅会导致相关公众质疑腾讯的合规运营和社会责任承担,使得其处于被查处的经营风险之中,亦会增加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风险,进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据此法院对该诉前行为保全申请予以支持。
记者从浦东法院了解到,2021年8月至今年7月,浦东法院共受理文创版权案件12943件,同比增长2.17%,其中民事案件12940件、刑事案件3件。共审结文创版权案件13685件,同比增长10.6%。受理的文创版权案件占全部知识产权案件15335件的84.4%。受理的文创版权民事案件中,著作权合同类案件有69件,其余为著作权侵权类案件。
由此可见,浦东新区文创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形态日趋复杂,已不仅仅局限于对作品本身的版权保护,还呈现出对商业模式和竞争优势全面保护的趋势。
据介绍,文创版权民事案件涉及领域涵盖了影视剧、网络文学、图片、动漫、网络游戏、体育赛事、展会等当前文创产业的主要形态,特别是涉及短视频领域的案件明显增多,从5起案件增长到44起案件,涉及3000余个不同的短视频片段。当前浦东新区文化创意产业蓬勃发展,正日益呈现出多维度、立体化的“大IP”生态格局。以文学作品为核心的内容运营,早已不限于传统的书籍出版和影视创作,而是进一步向有声读物、游戏、动漫、周边衍生品等生态产业链条延伸。引领区建设一年来,浦东法院受理了200余起小说诉影视、游戏诉影视、动漫诉音频、影视诉周边等跨产品领域的版权诉讼,相比上年同期的不到100起案件,与文化创意生态产业链条相关的知识产权诉讼显著增加。
案件事实技术化
原告鸿云公司是一家主营VR全景制作及加盟服务的科技公司,被告同创蓝天公司是一家主营业务为VR全景、VR全景视频拍摄的公司。原告发现在百度搜索引擎的PC端和手机端搜索原告企业名称时,搜索页面的最后一个链接条目会出现被告同创蓝天公司的相关推广内容。原告认为,被告同创蓝天公司采用非正当方式,将原告URL作为关键词在百度搜索手机端进行推广,使得原告的潜在客户在搜索原告名称时,在搜索页面出现被告的推广链接,属于恶意抢占原告客户源的行为;被告百度公司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原告要求被告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40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被告仅在搜索引擎后台将原告商业标识设置为关键词,在前端其未将原告任何信息作为商业标识在其推广链接的标题、描述或其网站页面中向公众展示,该“隐性使用”行为未破坏该商业标识的识别性,不会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故不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商业混淆等类型化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该种使用方式未对经营者利益、消费者利益和公共利益所组成的“三元叠加”法益造成实质性损害,亦未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不应再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原则性条款予以规制。故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原告提起上诉。因未缴纳案件受理费,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按上诉人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生效。
据悉,引领区建设一年来,浦东法院审理了一系列涉及新技术的知识产权纠纷,如涉及聚合平台、云存储空间分享、网络直播、游戏换皮、短视频侵权纠纷等。这些案件专业技术事实查明难度大,法律问题与技术问题相互交织。此外,技术的创新也为文化创意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新的手段。以时间戳、区块链为代表的第三方保全证据方式凭借其效率高、易操作、成本低的优势,在互联网知识产权纠纷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引领区意见》,今年3月,浦东法院发布了《关于服务保障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实施办法》,明确聚焦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加强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创新,推进文创领域的知识产权治理。
纠纷形态网络化
2022北京冬奥会开幕以来,越来越多的用户选择在手机上实时观看冬奥会赛事节目,感受赛场激情,分享胜利喜悦。然而,一些未经授权的手机平台却动起了盗播冬奥会赛事的“歪心思”。珠海创嗨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创嗨新公司)就在北京冬奥会举办期间,未经授权在其运营的某手机直播软件上提供北京冬奥会的赛事节目。2月11日下午,浦东法院收到北京冬奥会赛事节目的独家授权方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提出的行为保全申请,并当场受理了该申请。2月13日,法院在接受申请的48小时内即作出(2022)沪0115行保1号裁定,责令被申请人创嗨新公司立即停止提供2022北京冬奥会的开闭幕式和各项比赛活动的实况视听节目。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随着5G时代的到来,网络化与数字化已成为驱动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新动能。以数字技术为载体的内容产业发展迅猛,在催生网络文学、网络视听、网络游戏等新产业形态的同时, “互联网+文化”知识产权纠纷也相伴而生。引领区建设一年来,浦东法院受理的文创版权案件中,80%以上为“互联网+文化”版权案件。
引领区建设一年来,浦东法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三合一”立体保护功能,综合运用民事保护、刑事打击等多种手段,依法保护文创版权,严厉惩处侵犯文创版权行为。同时,对于文创版权的侵权判赔力度不断提升。在判决的文创版权民事案件中,判赔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案件共28件,同比增长47.4%,最高判赔金额达到2000万元,同比增加了279%。高判赔金额及案件数量均明显增多,表明浦东法院惩处侵犯文创版权力度不断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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