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蝶飞
本报讯 在青浦区久远路和久业路中间的天一公园里,有一片特别的树林——这是青浦区人民检察院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引导当事人以补植复绿方式替代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设立的全市首个公益生态修复林。
事情要从2021年年末说起,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一家医药企业通过雨水口违规排放超标废水,造成水环境污染,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污染物随水体流动而扩散,造成环境损害,相关职能部门已对涉案企业行政处罚10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环境污染所造成的损害还应当进行有效修复,遂就该起水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主持召开生态损害赔偿磋商听证会,并邀请了具有环境领域相关专业知识的人民监督员参与。经开展磋商听证,企业主动认领责任,在此之余,自愿缴纳修复费用,并承诺以“补植复绿”方式将以上费用用于替代修复种树,进行损害地表水体的替代性修复。
今年3月11日,检察机关联合区生态环境局、区绿化市容局、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并再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共同对企业修复执行情况开展“回头看”。经现场监督,涉案企业在损害区域附近的天一公园内已种植草坪230平方米、种植花灌木24株,其中日本晚樱8株、金桂8株、垂丝海棠8株,存活率均达到100%。
人民监督员表示,“涉案企业的整改是到位的,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办案中组织现场查看,很有必要”,同时还提议在修复地点制作标志牌,记载下由一起环境污染案件经公益诉讼而建设成一片“公益修复林”的过程,进而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公益检察官当场接受该项提议,现场定下了“监督之约”。
经专业机构评估验收,涉案企业已经履行环境替代修复义务。检察机关也履行约定,在上述修复地点挂牌全市首个“公益生态修复林”,并结合个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影响社会面”的效果。
下一步,青浦检察院将联合职能单位加快打造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综合探索碳汇补偿、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绿化养护等替代修复方式,进一步厚植示范区绿色生态优势,传承江南文化基因,助推青浦区生态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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