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维权热线

问答

本文字数:2550

离婚未办析产证明前夫过世如何处理

我和前夫离婚的时候,离婚协议上约定房子属于我,产权证也写的是我名字,包括贷款还款除了头一年是他还的剩下的都是我还的,有收据。首付款我们一人一半。但是因为不知道要做析产证明,现在卖房子发现需要这个,但前夫今年因交通意外过世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曹女士

【解答】

曹女士,您好!据您所述的情况,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并且,该法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因此,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对不动产归属的约定并不直接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一方仅可基于债权请求权向对方主张履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契约义务。在不动产产权人未依法变更的情况下,离婚协议中关于不动产归属的约定不具有对抗外部第三人债权的法律效力。

现您前夫因交通意外过世,建议您可以依据先前与其签订的离婚协议,起诉您前夫的继承人,要求对方履行配合您做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义务。

老人财产给外人是否合情合理

我的爷爷认了一个干女儿,如今他明确表示要把财产都给她,而不给我父亲。我父亲和爷爷之间本来并没有太多矛盾,但不如爷爷和其干女儿走动多。但爷爷如此做法让我父亲难以理解,双方关系如今闹得很僵。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邱先生

【解答】

邱先生,您好!根据您所叙述的情况,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同时,该法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因此,当您的爷爷明确表示要把财产都给他干女儿的时候,他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识是清醒的,并且他也没有受到欺诈与胁迫,亦没有无权处分了他人的财产,如果符合这些条件,则爷爷作出的意思表示是有效的。

休息期间脑出血是否属于工伤

我父亲在建筑工地工作,中午吃饭前的休息时间突发脑出血,当即昏迷,经抢救目前保住了生命,但是以后都无法工作了。工地没有给工人购买保险,我父亲自己一直买的有农村医保。请问这是否属于工伤?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目前的医疗费、后期康复费用以及误工费吗?  张先生

【解答】

张先生,您好!根据您所述的情况,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2010修订)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因此,根据前述规定,您父亲的情况较难认定为工伤。此外,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您父亲疾病的发作是由于用人单位过错导致的,或者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则您父亲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医院的花费、后期康复费用以及误工费等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下大雨屋顶漏水

能否向物业索赔

我家住高层,前几天下大雨,屋顶漏水导致天花板墙灰裂开掉落。物业今年刚做的顶层防漏水,但表示只能再修理一次顶层防水工程,屋里的损失需自行解决。请问屋内漏水造成的损失可以向物业索赔维修吗?  廖女士

【解答】

廖女士,您好!据您所述的情形,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并且,该法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您所住的高层,前几天下雨,因屋顶漏水导致您家里的天花板墙裂开掉落。虽然,物业今年刚做的顶层防漏水,但如果物业对此次顶层防漏水工程没有尽到施工或者工程验收等相关义务,根据上述规定,物业公司是需要对您屋内漏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

吸毒被依法拘留

取保时间如何算

舅舅整天不务正业,背着家人和别人一起在酒吧吸毒,现在被警察给依法拘留了,家里人准备申请取保候审。正在办理相关的手续,取保的时间算刑期吗?  蔡先生

【解答】

蔡先生,您好!据您所述的情况,依据《刑事诉讼法》  (2018修正)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因此,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不能折抵刑期的。

此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据您所述,您的舅舅是吸毒导致的拘留,建议您最好了解清楚案情,毕竟行政处罚和刑罚是不同的概念和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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