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庭审

聊得正欢 合作人“借”电瓶车一去不回

男子屡上演连环骗,犯诈骗罪获刑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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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夏天  通讯员  傅杰

本报讯  正与你洽谈生意合作的人有急事,问你借用电动自行车,你会不会借?相信大多数人还是会借的。但是这种信任与善意,却被有的人当做“财富密码”。日前,经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江某因犯诈骗罪,被奉贤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21年12月11日下午,一名男子来到奉贤某房产中介处,表示自己要买房。中介沈某在带着男子看过房子后,男子相当满意,还与房主商议一番,当场敲定了价格,之后他们又来到房产中介处讨论购房细节。临近饭点,男子拨打了附近一家小饭馆的订餐电话,把饭店老板叫了过去,说家里几个朋友要在房产中介处吃个晚饭,要订餐,还跟着饭店老板颜某回到饭店去点菜。

到了饭店,男子与老板颜某订好餐后,告诉老板自己要去接个朋友,要借用一下老板的电动自行车。饭店老板颜某没有多想,把车钥匙交给了他。不过,该男子骑着电动自行车没有去接朋友,反而是回到房产中介处,告诉沈某自己要去银行取点钱当作买房子的定金,又让沈某帮他去隔壁超市赊了两条软中华。就这样,男子提着两条软中华开着电动自行车离开了。直到半个小时后,饭店老板颜某打电话询问沈某,那名男子何时能还电瓶车时,他们才意识到自己受骗上当,车子、香烟都要不回来了。

这名男子就是江某,是一名惯犯,早在2018年11月、2021年2月就因为犯诈骗罪被判刑。刚出狱没多久,他又开始“重操旧业”,在全市各处上演这样的套路。

2021年12月9日,江某来到徐汇某店面,谎称自己姓张,想要盘下这个店面。他与店主刘某商定完了店面转让事宜,在店里睡了一觉,取走了一张店主刘某的名片后离开了。过了一会,他到附近公共厕所上厕所,听到保洁员口音像是老乡,便与其攀谈起来。在聊天中江某了解到保洁员的丈夫是做装修的,便告诉这名保洁员他自己有一间店面需要装修,把店主刘某的名片给了保洁员,还让保洁员联系她丈夫到店里测量现场。随后他用保洁员的手机打电话给店主刘某,与她对接装修事宜,又以回到店里路程太短打车不划算为由,借用了保洁员的电动自行车。等到保洁员与她丈夫凭着那张名片到那间店面找“刘老板”,而店主刘某却说不是自己要装修,是“张老板”要装修,两边都傻眼了。

2021年12月13日,奉贤警方在嘉定区将江某抓获。经查,11月25日至12月11日期间,江某共骗得6辆电动自行车及其他财物,电动自行车到手后都被他卖给了废品回收站。

日前,经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奉贤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支持了检方的公诉建议,判处江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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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A06聊得正欢 合作人“借”电瓶车一去不回 2022-09-05 2 2022年09月05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