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律师服务

“免费”学习机每月要扣款

律师:宣称“免费”的商品勿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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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潇湘晨报》报道,近日郭先生向记者反映,自己在路边被一名小伙“赠送”了一台学习机。当时,郭先生支付了366元课程资料费用。但一个月后,郭先生发现自己的支付宝账户竟然自动扣款366元。与小伙联系后,郭先生才得知自己当时“被”下单了一台总金额为2196元的学习机,每个月支付366元,一共支付6个月。

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上发现,类似情况并不少见。律师建议,消费者在获取类似免费商品服务时,一定要充分了解其付费内容,同时也要留存好相关票据、宣传资料。

投诉:

“免费”学习机要扣款

7月10日,郭先生在长沙市内送货时,偶遇了一名学习机推销员“何老师”。郭先生告诉记者,推销员当时称“学习机可以免费送,只需扣款366元作为学习资料费”。郭先生的儿子即将入读小学。考虑到学习机可以让儿子先熟悉小学课程,他便将手机交由何老师操作,当场扣款366元,再将学习机带回了家。

回家后,郭先生的妻子龚女士发现,这款学习机画质很低,使用两次之后,这部学习机就被闲置了。然而到了8月10日,郭先生发现自己的支付宝账号上竟然出现了一条自动扣费记录,“订单代扣:商业服务,自动扣款366元”。郭先生立即通过微信联系何老师,对方回答“这个只要在使用就会检测到,就扣费了,自动激活下一期课程。”

此时,郭先生才发现在支付宝的一个小程序里,自己已经下单了“好状元系列AI智能教育平板电脑”,总金额为2196元,使用期限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1月7日。订单显示,每月金额为366元,已付732元。郭先生认为,自己当时并不知道“自动扣费”的规则,而且并未使用学习机,要求退费。

平台:

扣款规则有公示

8月20日,郭先生的妻子龚女士拨打了平台客服电话咨询退费事宜。随后,一名自称是平台工作人员的男子回电给龚女士,并要求龚女士把学习机寄至指定地点。“他们查看了学习机没有问题的话,就会停止扣费,但8月份扣的钱不会给我。”龚女士告诉记者。

记者就此事致电了解,客服人员说,在支付宝小程序下单详情页中附有电子产品使用服务协议,其中规定“电子产品连续使用期限届满,且消费者无拖欠平台产品使用费用,教育产品设备归消费者所有无需归还平台,平台不会再向消费者收取任何费用。”

当记者提到郭先生反映的“并未提前告知扣费规则”一事时,客服人员表示自己并不清楚具体情况,将进行反馈。“但如果没有联系客服人员,是默认在继续使用学习机的,所以会自动扣款,这笔费用一般退不了。”客服人员说。

律师:

“免费”商品勿轻信

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搜索发现,类似的事件并不少。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因此李健律师提醒,消费者通过路边、展会、旅游等渠道在获取类似免费商品服务时,还是一定要充分了解其付费内容,同时也要留存好相关票据、宣传资料,这样才能有效保障自己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任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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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律师服务 B06“免费”学习机每月要扣款 2022-09-05 2 2022年09月05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