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不退押金应该如何维权
我通过网络平台租房,直接找到一个个人租房的用户,谈妥相关条件后便租了他的房子。一年之后合同到期,房东过来取走了合同,要了我一张银行卡的卡号,并承诺押金会在7日内退到银行卡。可过了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钱都没到账,也联系不到对方,我该怎么办? 李女士
【解答】
李女士,您好!据您所述的情况,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租房的押金是房东和租客进行协商,实行押一付三,即要押一个月租金的形式来保护房东房屋设施无损毁的方法。在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房东应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给租客。租房押金不退,租客可以找房东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如您所述的情况,您已经联系不到房东,显然无法与房东协商,但您主张返还租房押金的房屋租赁合同又被房东取走,建议您依据平时与房东联系的证据及支付租金的凭证,起诉到法院,要求房东返还押金。
因故没有参加中考
能否复读明年再考
我家孩子今年初三,因故没有参加2022年的中考。当地教育局称孩子不能复读,那孩子明年还可以正常参加中考吗? 董女士
【解答】
董女士,您好!据您所述的情况,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本市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基〔2021〕55号)第一条规定,报名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200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下同)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或原初中毕业学校,下同)或户口所在区报名。据此,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和结业生是可以报考今年的中考的。当然,不能复读不表示不能报名参加中考。建议您注意关注明年中考的报名条件。
签了装修合同超出预算停工
我家装修,合同总款92000元,约定包工包料整装,目前装修到泥工完成,衣柜完成(均未验收),款项按合同约定正常给付,目前已付76000元。如今对方突然停工,并告知我装修费用已超出预算,需要加钱,否则不复工,请问我该怎么处理? 郑先生
【解答】
郑先生,您好!据您所述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的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并且,该法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因此,具体还需要依据您与对方所签订的装修合同中的约定,您中途是否增加装修项目,更换过材料等。如都没有,则按照合同约定,对方无理由的中途停工,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建议您与对方协商,如协商未果,可以起诉至法院通过诉讼途径予以解决。
购房款转入中介账户
不肯办理过户手续
我买了一套房子,中介把我的购房款转入他们私人账户,还在合同上把购买者写成他们法人代表的名字,也不给我收据。现在他们拒不办理过户手续。请问我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陈先生
【解答】
陈先生,您好!据您所述的情况,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据您所述,您的购房款进了中介的私人账户,而购房合同上的购房人名字也不是您本人的名字,并且您支付的购房款也没有收据,现过户所涉的材料均显示与您无关联。建议您先去中介协商过户事宜,明确购房的整个过程,购房款的资金走向,购房合同的签订过程,全程可以录音取证,如果能形成书面证据最好。必要时,可以以中介诈骗钱款报案,以便收集证据,同时维权。如果中介诈骗最终未能刑事立案,您也可以依据您所收集到的证据至法院起诉,要求中介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您相应的损失。
如遇紧急情况
如何紧急避险
如果有人在室外随时可能遭遇生命危险,跑进店铺内躲避,在没有破坏店内财物的情况下,店家有权把避难的人赶出门吗?在店内避难的人是否属于合法避难比如适用于“紧急避险”或其他法律条文?罗女士
【解答】
罗女士,您好!据您所述的问题,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自然原因,洪水等引起的危险,紧急避险人在店铺内躲避,并且在没有破坏店内财物的情况下,店家不应把避难的人赶出门外。但若因避难的人采取紧急避险的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其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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