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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护儿童性健康权应去性别化 刘仁文 □ 为了突出对性侵儿童的特别关注和重视,应将奸淫幼女条款从强奸罪中脱离,与奸淫幼男一起,共同组成奸淫儿童罪,即凡是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发生性关系的,不论儿童本人是否愿意,均构成犯罪。 □
- 《东方法学》精华推荐 主办单位:上海市法学会 上海人民出版社 【智慧法治】 信息权保护的信息法路径 作者:张守文(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人工智能研究院研究人员,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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