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通讯员 孙晓光
本报讯 工业搬运关涉生产运输安全,因此对于不同级别的叉车自重吨数、使用吨数等参数有着严格要求。而将低吨位叉车翻新为高吨位出售的行为,不仅骗人钱财,更妨害安全生产。近日,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对对犯罪嫌疑人韩某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2020年5月,因公司生产需要购进一台叉车,宋先生在某同城网站上看到有人要转让合力牌叉车,便联系了发帖人。看完实车后,宋先生觉得这部叉车车况很好,就以30000元买下一部3吨半的合力牌叉车。
但当公司里的师傅准备使用新购叉车时,却发现了问题,因为这部叉车最多只能叉起1吨重的货物。又经专门检测,得出车辆是1吨翻新车的结论,只是用了3.5吨叉车的外包装。
宋先生试图联系张某,张某最初答复会抽空来看,但后来就将其微信拉黑。
宋先生又联系了该品牌的生产厂家合力公司,提供了所购买叉车的照片及材料,经合力公司鉴定,证实其购买的合力牌叉车是假的,来自卖家张某的那些相关证件也都是伪造的,这辆叉车也不是合力公司生产的。宋先生惊觉上当,立即报警。
民警经过侦查,锁定犯罪嫌疑人韩某,并将其抓获到案。经查,犯罪嫌疑人韩某为牟取非法利益,自2020年5月起受他人指使,使用假合格证、发票、维修卡等配套材料将二手翻新的低吨位叉车伪装成3.5吨的合力牌叉车在本市多地区售卖,并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与被害人签订转让协议,骗取多名被害人购车款人民币9万余元。经鉴定,案中韩某卖出的合力牌叉车及车辆合格证、发动机铭牌等均系伪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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