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朱非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以下简称新版目录)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就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所有门类下均设置了专业学位,将法律专业学位类别调整到博士层次。新版目录将于2023年启用
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并重
本次修订工作的改革举措主要是实现“三并”。
目录与清单并行,构建“目录+清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急需学科专业引导发展清单)的学科专业建设管理新模式。目录是基本盘,突出规范性、普遍性、成熟度,每5年修订一次,以学界业界的共识为基础;清单是补充盘,突出灵活性、创新性,每年动态调整,不求系统性、完整性,着重服务国家重点发展领域和重大需求。
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并重,改变过去专业学位类别目录是学科目录附表的呈现方式,把两个单子“并表”,将主要知识基础相近的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统筹归入相应学科门类,凸显两种类型人才培养同等重要,进一步强化了两类人才的培养均须把创新能力摆在突出位置的要求。
放权与规范并进,进一步放权学位授予单位自主设置学科专业,同时明确各单位自主设置学科专业的规范程序,加强对自主设置学科专业监管,不能保证建设质量的坚决予以退出。
法律专业学位调整到博士层次
新版目录有14个门类,共有一级学科117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36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31个。主要变化有以下几方面:所有门类下均设置了专业学位,新设了应用伦理、知识产权、国际事务等一批博士或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将法律、出版、公共卫生等一批专业学位类别调整到博士层次;新设智能科学与技术、法医学等一级学科或交叉学科,并对部分一级学科进行更名;新设中共党史党建学、纪检监察学、区域国别学等一级学科或交叉学科;本次修订在统筹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设置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强化了对学术型和应用型两类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基础支撑,也是夯实分类培养、分类发展基础的重要举措。
此外,学科门类、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的修订周期缩短为5年,学位授予单位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和专业领域每年定期统计发布。还规定了学科门类的调整程序、试点设置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的撤销程序、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退出目录的程序和要求。
今年研究生招生按2011版执行
新版目录将于2023年启用。为做好新版目录与2011版目录的平稳衔接。
根据学生备考和招生工作实际,今年下半年启动的研究生招生工作仍按2011版目录执行,2023年下半年启动的新一轮研究生招生工作将按照新版目录执行。
关于在校生及今年下半年启动招生、2023年9月入学研究生的安排。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这些研究生的培养仍按原学科专业执行。2022年的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仍按2011版目录执行,2023年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及新一轮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将依据新版目录开展。
此外,教育部今年2月公布了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名单,建设学科名称依据的是2011版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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