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法治庭审

供应链总监诈骗供应商,获刑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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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夏天  通讯员  潘颖

本报讯  利用企业供应链总监身份,鲁某自作聪明编造出一个“完美”谎言,假借公司名义收取所谓“管理费”,共计诈骗供应商1.3万元,数额较大。近日经松江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松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鲁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鲁某在一家装饰工程公司工作,2021年3月,他以公司的名义邀请地漏、照明、淋浴等涉及装修的各方供应商前来开会。会上,鲁某讲了公司的发展计划、管理制度、展厅筹备计划及未来的合作细节,并在会议最后提出要收取每家供应商2000元“管理费”,其中一家供应商因多做订制品,客单值比较高,所以鲁某还提出要加收1000元。

鉴于整个流程都比较常规,鲁某本人又是供应链总监,现场他还给各供应商发了一本管理手册,里面详细注明了很多需要付费的内容,所以在场供应商只当这是一次普通会议,其中六家供应商觉得交一点“管理费”来维持双方稳定合作并无不妥,便在会后将钱转给了鲁某提供的账号当中。

但纸终究包不住火,收款时鲁某提供的是好友的个人账户,同时因担心事情败露,他也并未给供应商开收据和发票,这引起了一些供应商的疑惑,他们向鲁某所在公司反映收取“管理费”一事,公司却一头雾水,因为他们根本没有要向供应商收取“管理费”的规定。至此,鲁某自以为是的谋划才得以败露。

东窗事发后,该装饰工程公司辞退了鲁某并报警,2021年8月,警方将鲁某抓获归案。

到案后,鲁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表示,因为欠下了很多债务,他已被列为限制高消费人员,同时多张银行卡被银行冻结,所以想出假借公司名义骗取“管理费”这种歪招后,他只好使用好友的银行卡进行收款,其好友对鲁某的诈骗行为并不知情,如今这些骗来的“服务费”已被他用于偿还债务和个人开销。

经松江检方起诉,上海松江法院审理后依法支持了检方的公诉意见,判决鲁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检察官表示,企业在招商合作时,一定要擦亮眼睛,多方核实服务费、管理费、认证费等收费名目的真假,如对方提供的是个人账户或拒绝提供收据、发票时,更要提高警惕,及时向合作方及警方反映情况,避免产生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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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A08供应链总监诈骗供应商,获刑8个月 2022-09-26 2 2022年09月26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