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召开全国法院第七次少年法庭工作会议,会议透露了诸多消息,其中“完善性侵害儿童犯罪人员信息公开制度”格外引人关注。
虽然这次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要完善性侵害儿童犯罪人员信息公开制度,但我们必须认识到,如果将性侵害儿童犯罪人员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比较系统、完善的制度,其建立是不可能单靠最高人民法院或者说法院系统的,而是需要法院、检察院、公安、教育等诸多部门的合力。
因此,相关制度的建立还需要高层级的法律作为依据。
但无论如何,这一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还是令人期待的。
陈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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