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法治重点

共治“一江水” 共绘“最江南”

长三角联合生态修复基地暨上海首个公益诉讼实践创新基地揭牌

本文字数:2572

□法治报记者  胡蝶飞

沪苏浙交界处的元荡,宛如一块翡翠,镶嵌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核心。

近日,长三角联合生态修复基地暨“最江南”公益诉讼实践创新基地在这里设立。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绿容局、区农业农村委、金泽镇政府等7家共建单位共同为基地揭牌。

从首个公益生态修复林,到首次尝试以认购碳汇、节能减排方式开展替代修复,再到长三角联合生态修复基地暨上海首个公益诉讼实践创新基地……近年来,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三地检察机关发挥地缘优势,创新不断,落实“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多元化协作”生态修复理念的现实体现,推动示范区“最江南”生态建设。

一幅最江南、高颜值的画卷在长三角地区徐徐铺开,示范区正以生动实践筑牢“绿水青山”的生态底色,擦亮江南文化的最美名片。

全市首个公益诉讼实践创新基地设立

基地坐落于青浦区金泽镇沈家圩元荡生态岸线二期渔歌驿站。该基地为长三角首批生态修复基地之一,也是上海首个公益诉讼实践创新基地。

基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立足自然禀赋优势,串联元荡一期、二期生态岸线,长3.1公里,面积约720亩,包含“一室、一站、五片”功能区划,衔接河、荡、林、田、草等水绿空间,观江南意象,显水乡基因。

检察机关及职能单位在履行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损害赔偿职责中,可以通过磋商、提起诉讼、支持起诉等方式,针对受损生态环境无法修复或无法完全修复的情形要求违法者承担替代性修复责任,依法在基地以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绿化养护、水体清洁等方式修复生态环境,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提供青浦实践样本。

根据修复方式,基地设置“碳汇林片区”“增殖放流区”“水中森林区”“绿化养护区”“河道清洁区” 5个功能片区和“听证磋商中心”“普法宣传中心”两个办案中心,集公益保护、生态修复、警示教育、普法宣传等功能为一体。

公益生态修复林见证“破坏者”变“修复者”

揭牌后,青浦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晶还发布了3起生态损害赔偿修复典型案例。

记者注意到,其中一起典型案例中,在青浦区香花桥街道的天一公园里,有一片特别的林木——全市首个公益生态修复林,它见证了一起水污染案件从破坏到修复的全过程。

2021年初,辖区两家知名企业通过雨水口违规排放超标废水污染水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如何确定环境损害范围?企业如何承担污染责任?受损环境如何修复?为定分止争,检察机关主持召开了生态损害赔偿磋商听证会。

经磋商听证,涉案企业与赔偿权利人代表区生态环境局当场签订磋商赔偿协议,约定在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之余,以补植复绿方式进行水污染的替代性修复,并经区法院司法确认,提供强制保障。经跟进监督,两家企业在损害区域范围的天一公园内按照专业修复方案种植草坪1000余平米,种植晚樱、金桂等花灌木30余株,经评估验收,存活率达到100%,以最小司法成本实现维护公益的最佳状态。

最终,根据人民监督员建议,在上述修复地点设立了“公益生态修复林”宣传教育牌,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影响社会面”的示范效果。

全市首次探索“‘碳汇+’补偿”  打造低零碳修复样本

2021年7月,为了改造厂区,马某某擅自砍伐租用厂区的201棵树木,破坏绿化面积4.56亩。

为明确森林生态服务功能损害,检察机关联合区绿化市容局等职能单位,委托环境科学研究院评估鉴定,确定生态损害替代性修复费用20.1万元,后在全市首次尝试以认购碳汇、节能减排方式开展替代修复。

目前,当事人已向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注册账户、申请认购林业碳汇1.12万元,安装节能充电桩50个,在10月天气适宜后,将按照专业修复方案在本基地碳汇林片区补植部分树木,全面打造“低零碳”生态修复样本,为落实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提供司法助力。

下阶段,青浦检察院还将进一步对标青浦区“两山”实践创新要求,以“最江南”公益检察品牌建设为引擎,利用好、发挥好基地“河、荡、林、田、草”于一体的“综合+”修复功能,实现公益保护、生态修复、警示教育、普法宣传的最大公约数,并辐射长三角,打通异地修复通道。

在另一起典型案例中,2021年5月,检察机关联合区农业农村委办理了本区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针对当事人禁渔期内在淀山湖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探索生态损害赔偿金与公益劳动、增殖放流相结合的综合修复模式,让行为人参与增殖放流、护渔志愿巡逻等活动,投放生态环保鱼苗208万尾,更加灵活、多样地修复渔业生态资源。此次,青浦检察院在基地也设置了专门的增殖放流区,合力推进长江“十年禁捕”落实落地。

开展联合巡航  以“一体化”共治“一江水”

青浦地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近年来,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三地检察机关发挥地缘优势,创新不断,疫情中守望相助、办案中协同互助,签署系列文件、建立多项机制,今年更是在长三角范围内联合创设首个生态修复基地,该基地便是长三角联合基地的青浦片区,三个片区协作共建,以法治手段和检察履职促使赔偿义务人通过货币赔偿、劳役代偿和补植复绿、增殖放流、认购“碳汇”等替代修复方式在修复基地进行生态修复,服务保障示范区生态绿色底色以及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生态高颜值,民生高福祉。各单位要以基地设立为契机,进一步厚植绿色生态优势,传承江南文化基因,助推青浦区生态高质量发展。”青浦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顾骏对基地的设立予以高度认可。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要依托基地的生态修复功能,深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回应群众对天蓝、地绿、水清美好生活的向往。”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许祥云对生态保护工作提出展望。他表示,下一步,要立足公益诉讼职能,筑牢“绿水青山”生态底色;要践行双赢多赢共赢,强化多元共治效果;要依托一体化检察协作,打造生态修复实践样本。

与会单位表示,将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力量,打造生态修复的样板区和“两山”实践创新的试验田,守护示范区天蓝水清。

当天活动最后,与会单位前往元荡湖岸线开展联合巡航。就在9月23日,青浦、嘉善检察院也在同一片水域的太浦河沪苏浙交界,以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方式勘验水葫芦等公益诉讼线索,以“一体化”共治“一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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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重点 A03共治“一江水” 共绘“最江南” 2022-09-28 2 2022年09月28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