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法治论苑

数字政府建设要增强民众获得感

本文字数:2418

汤啸天

□《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辅助科学决策,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数字技术一定是“铁面无私”的,科学决策辅助系统的运作一定能够“倒逼”政府决策严格遵守程序和更加公开透明。

□数字政府建设必须摒弃“面子工程”“政绩工程”的巢穴,破除形式主义的做法,立足于为民造福办实事,以人民能不能真正受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建设的标准。

□数字政府建设所要打造的是“泛在可及的服务体系”,理所应当包括老年人的可及性。政府应当积极进行数字化适老服务的探索,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率先填平“数字鸿沟”。

今年6月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分析了我国数字政府建设的现状,对未来发展提出了总体要求和具体部署。这份面对现实、立足长远而又有明确任务的规划性、指导性文件,必将对我国数字政府建设产生重大、深远的影响。

数字技术倒逼决策更加公开透明

数字政府这四个字从字面上看是数字与政府的结合,但绝不是两个名词的简单叠加。

数字政府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进一步优化调整政府内部的组织架构、运作程序和服务标准,全面提升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履职能力,形成“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服务、用数据创新”的现代化治理模式。也许可以作这样通俗直观的理解,数字政府就是运用数字技术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数字政府建设是彰显我国政府人民性的再实践。

数字政府建设的核心目标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政府工作依法而为的质量与效能的提高,说到底是要让人民受益。

《指导意见》提出“以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统一知识问答库为支撑,灵活开展政民互动,以数字化手段感知社会态势,辅助科学决策,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要求。数字技术当然是高科技的应用,但高科技与人民政府的属性不但没有矛盾,反而是高科技之中蕴含着民主要素,是便于人民当家作主,遏制暗箱操作或“一个人说了算”的。

数字政府建设也是一场刀刃向内的革命,是进一步端正政府与人民的关系,更加勤勉高效地为人民服务和接受人民监督的过程。在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过程中,公务员也许会有一定程度的不方便感甚至是痛感,尤其是习惯于“我说了算”领导干部,即便在无人反对的场合,也会面临科学决策辅助系统亮起红灯的警示。

人可能会碍于情面,但数字技术是“铁面无私”的,科学决策辅助系统的运作一定能够“倒逼”政府决策严格遵守程序,更加公开透明。

数字政府建设不是外在形态包装

《指导意见》的另一大亮点是以“制度创新+技术创新”推动改革攻坚,提出“推动形成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相辅相成的格局,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依法依规推进技术应用、流程优化和制度创新,消除技术歧视,保障个人隐私,维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利益”的明确要求。制度建设既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障。

数字政府建设必须构建科学的理论体系和严密的制度规范体系,后者主要包含法律法规、政府规章、政策文件、地方标准和规范指南等。

以数字政府建设走在前头的浙江省为例,其经验要点之一是坚持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双轮驱动。制度创新主体是政府,科技创新的主体在企业。政府首先要有“革自己命”的决心和胆魄,以海纳百川的胸怀,为新技术提供生存、发展包括对自己实施约束和监督的空间。

数字政府建设是“制度+技术”造福人民的再探索、再实践。数字政府建设必须摒弃“面子工程”“政绩工程”的巢穴,破除形式主义的做法,立足于为民造福办实事,以人民能不能真正受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建设的标准。例如,有的地方为了争取各方面投资,为了吸引公众眼球,搞了许多“新词汇”进行自我包装,结果是“新词汇眼花缭乱,数字化徒有其名”。

任何一个地方政府的数字化建设都不是外在形态的包装,而是接受新技术约束和接受人民监督的自我革命。国务院的要求非常明确清晰:以数字化改革促进制度创新,保障数字政府建设和运行整体协同、智能高效、平稳有序,实现政府治理方式变革和治理能力提升。

政府应率先填平“数字鸿沟”

联合国在2020年6月公布了“数字合作路线图”,主要内容包括推动数字通用连接、促进数字技术成为公共产品、保证数字技术惠及所有人等。

这些年来,随着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在对“数字鸿沟”的议论不断增多的同时,“数字鸿沟”也越挖越深。例如,形形色色的“码”似乎也在“层层加码”。对掌控“扫码”的一方而言,识别每一个人身份的便利性的确提高了,但对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而言却“寸步难行”。

数字政府建设旨在为民造福,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没有任何理由要求人民群众翻越“数字鸿沟”。联合国提出“保障数字领域尊重人权、应对人工智能挑战、建立数字信任和安全”,要求“保证数字技术惠及所有人”是非常必要的。

时代的列车在高速前进,数字化技术不断更新,单方面地要求老年人“不掉队”是非理性的。数字政府建设所要打造的是“泛在可及的服务体系”,理所应当包括老年人的可及性。政府应当积极进行数字化适老服务的探索,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率先填平“数字鸿沟”。数字化的确给年轻人带来了便利,但今天的年轻人就是明天的老年人,为包括老年人在内的所有人提供服务是政府的义务。政府不能以数字化为手段迫使老年人疏离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是政府率先填平“数字鸿沟”的新实践。如今,为方便轮椅的通行,在物理空间推进无障碍建设已经为各级政府所接受;同样的道理,在数字政府建设中也必须积极推进适老服务。

《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已经明确提出:“围绕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需求,完善线上线下服务渠道,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切实解决特殊群体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突出困难。”可以预期,随着我国数字政府建设的深入,“信息无障碍建设”也会得到社会各方面的重视。

(作者系上海政法学院教授,上海市社会建设研究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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