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志宏
在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中,安徽省宿松县公安局禁毒大队一举打掉6个非法贩卖“笑气”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7人,缴获各类“笑气”罐106个。(10月30日《法治日报》)
“笑气”的化学名称叫一氧化二氮,是一种无色有甜味气体,原本是作为镇痛剂、食品添加剂、化工原料等助燃剂使用,然而近年来,“笑气”却逐渐成为“瘾君子”吸毒的替代品。据介绍,“在我国,‘笑气’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管理范围,未列入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管制范围。由此,公安机关在办理贩卖‘笑气’案件时,只能以非法经营处理,非法经营立案标准为‘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随着各地公安机关不断加大对“笑气”犯罪的打击力度,一些非法经营者一直不断变换作案方式,企图增加公安机关查证难度。
据了解,吸食“笑气”虽不至于物理成瘾,但容易心理成瘾。吸食“笑气”会造成人体内维生素B缺失,进而影响神经,严重者可致残或直接死亡。吸食“笑气”还会让人产生幻觉,特别是大量吸食导致的失控行为,极易引发寻衅滋事、危险驾驶等犯罪行为,严重危害社会治安。
“笑气”笑里藏刀,查处不能手软。“笑气”危害之大,令人震惊。公安机关要本着“零容忍”态度,对“笑气”违法犯罪活动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定期对“笑气”类警情、线索进行串并分析,从涉及的区域、场所、时段、人员等要素入手,研究确定本地区“笑气”滥用问题总体情况、发展趋势和工作重点,细致经营,循线延伸查明犯罪团伙人员结构、作案手段、活动特点,力争实现全链条打击。要加强排查娱乐场所、酒店、出租房等场所,严惩聚众吸食“笑气”的行为,肃清社会风气。
同时,要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广泛宣传国家监管政策和吸食“笑气”的危害,提高群众辨别能力和自我防范意识,让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主动拒绝吸食“笑气”,引导群众参与群防群治,形成自觉抵制“笑气”的良好氛围。尤其要对广大青少年、在校学生开展重点宣传,推动将“笑气”纳入现有毒品预防教育框架,用青少年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笑气”危害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青少年的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吸食“笑气”问题发生;对“笑气”生产、经营、存储、运输、使用等各环节的从业人员必须开展法治教育,宣讲国家法律法规,通报吸食滥用“笑气”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和对社会稳定的影响,提升从业人员对“笑气”生产和使用管理的主动性、自觉性。市场监督部门、应急部门、卫生健康部门以及公检法等部门必须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强协作配合,建立“笑气”治理长效工作机制,从源头上减少“笑气”的蔓延和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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