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庭审;社会

网购车载吸尘器 在家充电酿成火灾

法院判决存在产品缺陷 厂家承担全部损失

本文字数:1423

□法治报记者  陈颖婷

市民刘先生从网上购买了一个车载吸尘器,当吸尘器在家充电时,却发生了爆燃,引发严重火灾。不但刘先生所居住的房间付诸一炬,大火还殃及了同楼的邻居。邻居张先生夫妇也因为火灾家中受损而“有家难回”。为此,张先生夫妇将刘先生一家以及吸尘器生产厂家等告上了法庭,索赔1.3万余元。近日,长宁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判决。

吸尘器充电酿成大祸

张先生一家居住在长宁区的一幢居民楼203室。2019年2月11日凌晨4时51分许,该楼204室燃起了大火。经过消防队员紧急出警,所幸火灾没有造成人员死亡,但204室被大火烧了干净,大火还连累了同楼的不少邻居房屋受损。张先生家也是其中之一。

根据事故原因的调查,起火原因为充电状态下的车载吸尘器锂电池故障引燃周边可燃物引发火灾。而该车载吸尘器是由承租204室房屋的刘先生网购后在家中充电的。事故发生后,刘先生也向天猫平台投诉,该吸尘器无3C合格标志、无产品合格证,且商家通过刷单方式伪造其产品质量合格且优秀……张先生一家据此要求赔偿损失。

本次火灾事故是否因吸尘器公司销售的车载吸尘器存在产品缺陷而引发,成为了案件中的焦点。

长宁法院表示,根据在案证据上海市长宁区公安消防支队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已经明确起火原因为充电状态下的车载吸尘器锂电池故障引燃周边可燃物引发火灾,该事故认定书由消防部门依合法程序制作,有较高证明效力。吸尘器公司虽对该事故认定书中起火原因的认定有异议,但未提供证据推翻该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内容,法院不予采信,对于该《火灾事故认定书》予以认可。

谁该为此事故买单

本案所涉车载吸尘器是否存在产品缺陷,也成为了争论的焦点。

产品缺陷的认定标准有两种,一是存在“不合理危险”,二是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只要符合其一即可认定为产品缺陷。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即3C认证),是国家为了保护公众人体健康或安全、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本案中,针对吸尘器公司销售的车载吸尘器是否需要进行3C认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监督管理司等管理机构的相关咨询回复称:“带有适配器,能够连入220V供电电源的吸尘器产品应属于CCC认证范围”、“该吸尘器若能通过适配器连接到220V市网供电电源使用,应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

法院认定该款产品对外销售时商品描述为“车用家用两用”,在2018年10月之前吸尘器公司销售时提供了可接入220V电源插座的电源适配器,从2018年10月开始将充电器改为USB接口。因此,结合上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监督管理司的答复意见,可以认定,吸尘器公司在向刘先生销售涉案车载吸尘器时配备了可供接入220V公共电网的电源适配器,涉案产品应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但该产品未进行亦未取得3C认证,存在产品缺陷。因此,吸尘器公司应承担销售缺陷产品的损害赔偿责任。

由于该商品明确标明为车用家用两用,刘先生使用吸尘器公司提供的电源适配器在家中进行充电,难以认定存在过错。同时,在吸尘器公司提供的使用说明书中并无任何关于充电安全的提示或警示,反而在商品销售网页中突出说明“可反复充电”是该商品作为无线款的优点,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因此,本案中难以认定刘先生作为消费者在使用涉案商品时存在过错。

最终长宁法院判决吸尘器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日前,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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