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庭审;社会

客户拖欠370万货款?原是“内鬼”在“瞒天过海”

“内鬼”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刑4年

本文字数:1479

□法治报记者  季张颖

法治报通讯员  邱恒元

近年来,随着网络电商行业的发展,诞生了一种使用礼金卡进行充值兑换商品的购物方式。许多公司会向电商平台购入大量的礼金卡,作为公司福利发放给员工。但有公司“内鬼”就瞄准这个机会,“空手套白狼”侵吞公司钱款370余万元。近日,经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徐汇区人民法院依法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冯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

一份虚假合同牵出一桩“内鬼”案

永欣公司(化名)是一家经营网络电商平台的公司,旗下有自己运营的购物平台APP。公司平时会发行礼金卡并对外销售,以供消费者充值后在APP上购物。2021年5月,永欣公司发现洪达公司(化名)长期拖欠礼金卡销售合同钱款,就让负责与该公司对接的销售员冯某带着催款函前往洪达公司询问情况。没过多久,冯某就带着盖有洪达公司公章的催款回执回到公司,并汇报说洪达公司承诺在5月底之前归还钱款。

但一直到了6月份,永欣公司还是没有收到洪达公司汇款,就向法院起诉了洪达公司。次月,洪达公司主动派人联系永欣公司法务,称已经收到了起诉材料,但觉得非常莫名其妙,因为从来没有和永欣公司签订过销售合同,而且合同上所盖公章也是伪造的。

那这纸合同到底是怎么回事?永欣公司立刻召回冯某进行谈话。铁证面前,眼见事情已经败露的冯某也就不再隐瞒,承认了自己伪造多家客户单位的公章以及销售合同,并以此侵占公司钱款的事。由于冯某无力偿还私吞的钱款,公司便派人前往徐汇公安分局报案。

假合同领走真卡“空手套白狼”

经过检察官的讯问,冯某交代了自己的犯案动机和犯罪经过。2017年9月,冯某入职永欣公司担任销售员,主要职责是对外寻找客户销售礼金卡等物品。公司有个不成文的规定,销售员可以替客户代签礼金卡签收单,并直接收取客户货款,自己转进公司账户。2019年3月,欠了很多信用卡和网贷借款的冯某就想靠这个规定“空手套白狼”,趁机捞上一笔来偿还债务。

冯某先是在网上找人私刻了洪达公司的公章,按照公司的模板合同伪造了与洪达公司的礼金卡销售合同,并盖上假公章。然后,冯某把假合同交给公司,并藉此申领相应数量、面值的礼金卡与签收单。由于公司允许销售员代客户进行签收,冯某就自己在签收单上签名,再把假合同一并交给公司财务,让他们开通礼金卡。等礼金卡能正常使用后,冯某就去联系专门收卡的“黄牛”,让他根据卡面金额打上折扣后对外贩售。为了不被公司发现,冯某把每张卡的大部分收益都转给公司,自己只留“小头”,用于个人消费和还债。

即便如此,永欣公司还是发现洪达公司有部分货款没有进账。2021年初,永欣公司终止了对洪达公司的业务,不再对其销售礼金卡,也就断了冯某申领礼金卡的门路。但已尝到甜头的冯某如法炮制,又伪造了另外两家客户单位的假公章和假合同,继续骗领礼金卡卖给黄牛直至案发。而那张催款回执上的洪达公司公章,也是冯某自己用假公章盖上的。经司法鉴定,2019年5月至2021年8月,冯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司钱款共计人民币370余万元。

近日,经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徐汇区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如上判决。

检察官提示

电商等新型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的动能。但电子商业活动的虚拟性、线上性等特点,也给了犯罪分子可趁之机。因此,检察官想提醒企业经营者们,在经营过程中要加强监督管理,完善制度,加强审核,特别是涉及财物方面更要慎重,除了要定期核对账目,还要检查审核等相关制度上是否存在漏洞并及时填补。同时,也要定期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加强员工们的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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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庭审;社会 A08客户拖欠370万货款?原是“内鬼”在“瞒天过海” 2022-11-04 2 2022年11月04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