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孙钰程
本报讯 盯上游戏“私服”的低廉成本以及其上线后可能会产生的高额利润,铤而走险,通过架设游戏“私服”的方式非法牟利400余万元。近日,经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徐汇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法院依法以侵犯著作权罪对冉某、邓某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冉某有期徒刑3年7个月,并处罚金;邓某有期徒刑4年2个月,并处罚金。
邓某原本就从事着一份帮他人推广游戏“私服”的工作,2019年年初,为了赚钱,邓某与其在网络聊天群里认识的冉某就合伙开始了自己做“私服”的生意。二人通过技术手段,在网络上获取了《攻城掠地》的游戏源代码,搭建起了网页版“私服”,并通过二次开发,又逐步搭建起了手游版“私服”。
其中,冉某主要负责“私服”程序的修改、更新、维护等。据冉某交代,他会跟着官方的更新进行对应的“私服”更新,一般比官方晚半个月左右,“这样能保证对玩家有持续的吸引力,另外邓某也会收集一些玩家反馈,给出一些修改意见,那我就进行对应的开发。”
邓某则主要负责服务器的租赁、“私服”的推广与收款等。据邓某说,推广的方式有很多,比如他会找人对网站进行搜索引擎优化,“或者在《攻城掠地》的贴吧上、私服群里发布私服的链接,也会在一些《攻城掠地》的私服论坛做广告,我还建了两个私服的网站,给玩家提供下载方式。”
经审计,2019年3月至今年2月期间,邓某、冉某二人以游戏“私服”的方式,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网络游戏《攻城掠地》共获利人民币400余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本案中,冉某、邓某等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私自复制网络游戏公司享有著作权的软件,以游戏“私服”的方式在网络上传播经营,非法获利400余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其行为已构成了侵犯著作权罪。
近日,经徐汇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上海徐汇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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