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饲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由此引发的矛盾纠纷也随之增加,其中很多都牵涉动物伤人的赔偿责任问题。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通常来说,宠物的饲养人同时也是管理人,不能对宠物放任不管,更不应该遗弃它们。
《民法典》也明确: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陈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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