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志宏
11月17日,“在学校门口买的圆珠笔暗藏真刀”上了新浪微博热搜。从外观上看,这支笔与普通圆珠笔相似,但当笔帽被拔下,露出的竟是一把明晃晃的真刀。据家长介绍,这支笔是孩子从学校门口买的,不少网友表达担心。(11月18日扬子晚报)
尽管有关部门三令五申禁止生产和销售暗藏危险的玩(文)具,特别是在学校门口及周边,违者依法查处。但是,类似的危险品,仍然出现在商家的货架上,尤其是学校门口及周边的小店,一些无良商家挖空心思引诱孩子购买。充分暴露出一些商家只图赚钱、罔顾法律、忽视儿童保护的本质。必须立刻禁售并严肃追责。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有害于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需要标明注意事项的,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法律的规定非常清晰,“笔里藏刀”的圆珠笔之类的危险玩具能不能生产销售,应当不难判定。同时,根据法律规定,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销售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可能致人严重伤害的器具等物品。经营者难以判明购买者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经营者违反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为此,江苏省消保委提醒广大家长,平时注意教育孩子形成正确的消费观念和安全意识,注意排查孩子手头上是否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文具或玩具,避免意外发生。这无可非议,也是非常重要的。但是,仅仅提醒家长“注意”显然是不够的,更该提醒相关企业、提醒监管部门“多注意”。
众所周知,儿童天性好玩、好奇心也强,但缺乏辨别和自控能力,容易被商家的虚假宣传所迷惑,一旦买了危险玩(文)具,极有可能“出事”。对此,有关各方应该也必须有清醒认知,并耐心进行教育和引导,防患于未然。在儿童用品安全问题上,相关职能部门理应认真履职、严格把关,坚决杜绝“藏刀的笔”之类的危险玩(文)具流入市场,一旦发现,必须追根溯源、严厉查处。现实中,一些企业及商家见钱眼开、唯利是图,一些职能部门的许多关口往往形同虚设、缺乏监管,一些家庭和学校没有尽到安全监护责任,导致暗藏危险的玩(文)具层出不穷。
为有效根治儿童玩(文)具存在的安全隐患,有关各方须齐心发力。商家有义务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和法律义务,停止生产或出售此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文具;学校及家长如发现校园周边出售疑似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商品可及时投诉;监管部门要及时“亮剑”,依法查处生产暗藏危险的儿童玩(文)具的企业,特别是校园附近等销售摊点,共同维护安全的校园消费环境,让儿童免受暗藏危险的玩(文)具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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