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慧
11月19日,上海政法学院建校38周年当日,“数字法治三十人论坛(2022年冬季)”在上海政法学院中国-上合基地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
此次论坛聚焦“数字时代挑战”“平台科学治理”“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应用规范”等当下数字法治研究领域的热点议题。
开幕式由上海政法学院副院长郑少华教授主持。上海政法学院院长刘晓红教授在致辞中表示,随着数字化的发展,我国在经济、社会、城市治理体系建设中不断面临着各种各样法治理论问题与现实挑战,需要理论界不断的进行探索。上海政法学院组织的系列数字法治论坛学术活动,提供了可持续的学术交流平台,旨在与学界同仁共同推进数字法治建设,构建数字法学学术交流的长效机制。
黑箱计算中信息保护新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新宝教授:
我国大数据交易面临着一些现实困境,例如数据交易并没有想象中活跃,数据确权和定价都仍较困难,大数据交易现实状况与设想之间存在差距。
黑箱计算可能遇到的个人信息保护新问题包括:数据持有者和实际执行处理任务的数据处理者之间是否构成委托处理?个人是否有权知道自己的个人信息是否参与计算?个人是否有权请求删除黑箱中的个人信息?这些问题对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提出了新的挑战。
多方计算中的个人信息保护新问题则包括:数据安全的共同义务问题与数据处理者的组织者责任;各参与计算的节点是否构成“共同处理”?个人是否有权知道自己的个人信息参与计算?是否有权请求更正、删除。
数据的利用应以“大数据”为要素,以计算服务为主要业态。基于区块链等技术的数据的黑箱计算、多方计算等,将成为数据成为经济要素的重要路径,将会改变个人信息保护的若干规则,促进数字经济的健康和快速发展。
AI法官时代会到来吗?
四川大学法学院院长左卫民教授:
迄今为止,域外一些国家和地区已初见AI法官的身影,较多运用于刑事司法活动中。例如compas系统等AI裁判在一些边缘性司法决策活动中崭露头角,但是在最为关键的领域(定罪或决定诉讼请求的支持与否等事项)并未交由AI法官。
在我国,人工智能在审判决策环节的辅助性运用已现端倪。由于社会认同、技术发展与司法伦理等多重障碍,AI法官的运用在中短期内都较难全面、深刻地推行。从长远来看,AI法官的运用前景取决于社会对人工智能的合理预期与认同、从数据和算法层面切实推动司法人工智能技术发展、适配的司法伦理规则构建等诸多因素。
数据权属与数据治理
清华大学法学院申卫星教授:
数据权属是数据治理不可回避的核心问题,而学界对数据确权问题仍存争议,司法实践也没有定论。数据确权思维应从平面化向立体化的层级思维转型。在横向层面,先对隐私、信息、数据在权利客体面向进行有序呈现,再在三者之上构造个人权利体系的差序格局。
在纵向层面,构建“数据资源—数据集合—数据产品”三级递进的逻辑链条,数据在每个阶段应关注不同问题。
此次论坛由上海政法学院科研处、上海司法研究所、《上海政法学院学报》编辑部共同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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