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法治综合

长宁区171所学校全部落实副校长为校园食品安全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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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校园食品安全,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自11月1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正式施行以来,在市市场监管局和市教委的支持指导下,长宁区以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为契机,早安排、快布置、严落实,在贯彻《规定》的基础上,先行先试、提级管理,要求全区所有学校均需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并由学校副校长担任,进一步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压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日前,长宁区召开校园食品安全总监任命大会,长宁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再升级,171所学校全部落实副校长为校园食品安全总监,并要求各学校全面加强校园日常管理,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

据了解,食品安全总监主要负责拟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组织拟定并督促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组织开展职工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等工作。上海民办包玉刚实验学校副校长陈艳坦言:“学校任命我为食品安全总监这一职务,意味着我需要学习更多专业知识,规范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为师生提供安全、放心、健康的食品”。

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处稽查专员邱从乾表示,校园食品安全总监的正式上岗,意味着校园食品安全又添了一道“安全锁”,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吃得健康、吃得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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