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法治综合

崇明检察院三年办理 涉“两卡”类刑事案件144件186人

案件数量均呈逐年上升且呈轻刑化 追赃挽损率达68%

本文字数:987

□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正值《反电信网络诈骗法》12月1日正式实施之际,昨天,崇明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该院涉“两卡”类犯罪刑事案件办理工作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20年以来,该院办理的涉“两卡”类刑事案件144件186人,共批准逮捕84件99人,提起公诉135件174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0.5%。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刑罚的人数占涉“两卡”类犯罪案件总判决人数的93%,总体呈现轻刑化,案件数量均呈逐年上升趋势。近年来,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持续高发,上下游关联犯罪不断蔓延。

崇明检察院通过对涉“两卡”类犯罪刑事案件特点分析,崇明检察院发现,随着网络黑灰产业链的延伸,犯罪门槛进一步降低,加之较高收益诱惑,致使大量法律意识淡薄、社会经验不足的低学历、低收入、低龄等“三低人群”掉入犯罪陷阱。部份在校学生或者刚刚踏入社会的无业人群因缺乏社会经验而被所谓“高薪”、“兼职”诱惑,因法律意识淡薄而心存侥幸,铤而走险沦为电信网络犯罪的“帮凶”。

“根据目前案件办理情况显示,犯罪行为主要集中在出借、出卖银行卡、对公账户、有偿提供收款码后被他人用于电信诈骗等网络犯罪活动的资金转移,犯罪分工日益细化,作案手法不断升级,上游犯罪隐蔽性较强,打击难度大。”

崇明检察院副检察长介绍,近些年来,对公账户因“高额度、快流转”成为了不法分子的“新宠”,一些行为人受高价诱惑向他人出售或出租自己的对公账户用于资金流转。

同时,在崇明检察院办理的144件涉“两卡”类犯罪刑事案件中,上游犯罪均涉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手段新、方式多、迷惑性强,案发量呈逐年递增之势,由于上游犯罪分子具备一定反侦查意识,“两卡”涉案人员充分体现出“工具人”的特征,和上游犯罪人员及被害人不认识,甚至不接触。被害人被骗途径多为网络刷单、网络裸聊,除此之外,虚构故事博取同情类诈骗,证券、期货虚假投资等途径也呈增长之势。

针对涉“两卡”类犯罪这些特点,崇明检察院加大对涉“两卡”类犯罪的惩治力度,坚持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坚持最大力度、最大限度追赃挽损,据统计,涉“两卡”刑事案件追赃挽损率达68%,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坚决有效遏制涉“两卡”犯罪活动,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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