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友敏
本报讯 87岁的刘爷爷平日省吃俭用,攒了几万元养老钱存放在床下的储物箱中。2022年6月3日,刘爷爷的儿子前去打扫房间卫生时,发现家里被翻得一团糟,床下的现金也不见了踪影。调查发现,一名陌生男子光天化日之下直接用塑料袋把现金“拎走”。然而门窗并没有被破坏的痕迹,该名陌生男子究竟是如何进入刘爷爷的家中的呢?有小偷进入房间,刘爷爷竟没有一丝察觉吗?
原来,刘爷爷平日不是独居,他雇佣了保姆王某照顾自己的饮食起居。2022年初,王某因家中有急事需要从上海返回老家,由于不能没有人照顾,刘爷爷便跟着王某一起回家。本想着处理完急事两人就回到上海,却因为疫情原因耽误返程,年近九旬的刘爷爷就在王某家住了下来。
某天,刘爷爷所带的现金已经花完,因为年事已高,也不会用银行卡或手机支付,因此只好向保姆王某借了2000元现金应急,并承诺返回上海后就还给她,王某便让一旁的儿子周某某拿取现金给刘爷爷。周某某回味着刘爷爷刚刚所说的“回家就还钱”,他从这只言片语中判断出刘爷爷家里一定存放着现金。
之后,周某某向刘爷爷借用指甲剪,还顺便帮刘爷爷修剪了指甲,这一看似好心的举动却悄然埋下了违法犯罪的种子,因为就在那时,周某某注意到指甲剪上串连着刘爷爷家的钥匙。
周某某心中惦记着一笔不属于自己的钱,而通向这笔钱的钥匙又唾手可得,于是,周某某产生了将这笔钱占为己有的想法,并付诸行动。
第一步,周某某再一次向受害人刘爷爷借用指甲剪,却偷跑到县城配了一把刘爷爷家的钥匙,然后将指甲剪连同钥匙一并还给刘爷爷,将多配的一把钥匙自己偷偷留下。
第二步就是具体实施偷窃。然而受困于疫情,周某某又无法前去上海,于是他给自己身处上海的同乡兼好友李某某打了电话,询问李某某道:“上海有个地方有几万块钱,你敢不敢去偷,敢的话就把钥匙寄给你。”同时他又跟李某某强调房屋主人刘爷爷就在自己家,屋内没人,现在去偷很方便。李某某起了贪念,两人一拍即合。
第三步,李某某拿着周某某寄给他的钥匙,前往刘爷爷家实施盗窃,轻而易举进了门,翻箱倒柜后在床垫下找到一叠现金,并顺走一条香烟。两人将现金分赃并挥霍一空。
刘爷爷的二儿子去房屋打扫卫生时发现家中被盗,遂报警。当获知养老钱被偷时,刘爷爷仍未意识到自己的钥匙曾经离身,也未将自己借给周某某指甲剪一事与家中失窃联系在一起。
经审查,二人窃得现金28000元,同时窃得香烟一条。检察官认为,被告人周某某、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有其他严重情节,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2年12月15日,经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周某某、李某某有期徒刑3年、3年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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