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人日报》报道,集体协商是深圳工会“3+N”工会法律服务体系内容之一。自2008年起,深圳市总工会就率先在全国开展社会化维权,与律师事务所合作,为工会组织和职工提供免费法律援助。近年来,职工总量增长明显,职工队伍结构发生变化,利益诉求日益多元化,对工会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新挑战。
对此,深圳市总工会多次开展实地走访、座谈研讨、专题研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就进一步加强工会法律服务工作形成了一揽子法律服务规范。
根据一揽子法律服务规范,深圳市总工会依托“智慧工会”平台,探索建立以“1+11+N”工会法律服务阵地为基础,以工会法律援助、工会法律顾问和集体协商三项内容为核心,以源头参与、劳动争议调处、劳动法律监督、法治宣传教育等N项内容为抓手的“3+N”工会法律服务体系。
在深入挖掘职工需求方面,深圳市总工会拓宽法律援助覆盖面。对申请认定工伤、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进城务工人员申请支付劳动报酬等案件,提供无门槛受理、全链条式服务。
在优化工会法律顾问项目方面,从原来“律师入企”转向为企业工会、工会联合会提供专业法律顾问。
“将工会法律服务投入到最需要的地方,根据工联会分类分级分层,为一级、二级工联会提供法律顾问,提升工联会运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逐步为三级至五级工联会和重点企业工会配备工会法律顾问。”深圳市总有关负责人表示,力争4年提供基层工会法律顾问服务300家。
同时,深圳市总工会为工会开展集体协商工作提供专业支持,力争4年打造集体协商示范工会100个。辖区内重点行业、区域工会和重点企业工会开展集体协商,可以向市、区总工会申请获得集体协商方面的法律服务,依靠律师专业力量,推动集体协商工作实质性开展。
在服务阵地建设方面,力求触达职工“无死角”。深圳市总提出,依托市区职工服务中心搭建法律服务窗口,推动街道职工服务中心、社区(园区、楼宇)职工服务站和有条件的企业工会建立“工会法律服务站”,计划4年建成工会法律服务站200个。
记者了解到,深圳市总还开启了互联网+法律服务工作模式,将“智慧工会”法律服务平台与线下实体性法律服务站相结合,推动工会法律服务工作由传统线下形式向数字化模式转型,方便职工线上工会维权咨询、反映维权诉求、申请工会法律援助,实现线上线下互动融合。
据介绍,自2008年来,深圳工会法律援助累计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578件,涉及职工2万多人,为职工追回经济损失1.7亿元。2013年至今,工会律师团队共为751家企业工会提供“律师入企”服务,覆盖职工近360万人次。 (刘友婷 焦慧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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