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法治社会

崇明警方查处4起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

没收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148箱

本文字数:746

□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元宵期间,崇明警方进一步加大对非法存储、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的巡查监管和查处打击力度。近日,崇明警方通过巡查排摸和群众举报,在辖区查处4起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没收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148箱。

2月2日,崇明公安分局堡镇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走访排查时,发现位于堡镇老街的一处普通民宅内存放大量烟花爆竹。由于该住宅处于堡镇老街,居民密度高且房屋都属木质结构,一旦引发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民警立即找到房屋租借人郭某,在不到30平方米的房间内,民警搜出各类烟花爆竹79箱。据郭某交代,由于本地烟花购买渠道有限,他想从中谋取利益,由于没有相关许可证,郭某从其他省市购买烟花爆竹后,偷偷运回并储存到出租房内伺机售卖。

当天下午,港沿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港中路有一处私藏售卖烟花爆竹窝点。

民警即刻行动,抓获该处私藏售卖烟花爆竹窝点经营者季某,现场收缴存放的烟花爆竹37箱。执法人员对烟花爆竹进行检查后发现,这些烟花爆竹都是不明来源、无产品合格证的假冒伪劣产品,具有极大危害性。据季某交代,平时经常去江苏启东市场进一些杂货,每次都会夹带一些烟花爆竹,带回崇明后售卖赚钱。

2月3日晚,长江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盘查一可疑车辆,查获该车驾驶员吴某非法运输烟花爆竹20箱。据吴某交代,近来他看到贩卖烟花爆竹有利可图,便在没有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于当天从江苏启东一路边摊购买烟花爆竹,准备通过市境小道运回崇明,进行非法售卖,从中牟利。

同一天晚上,港西派出所民警在李某开的杂货店内查获非法存储烟花爆竹12箱。

目前,4名违法嫌疑人郭某、季某、吴某、李某均已被崇明警方依法行政拘留,非法储存的148箱烟花爆竹依法没收,全部移送至指定仓库封存。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法治社会 A05崇明警方查处4起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 2023-02-06 2 2023年02月06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