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颖婷 通讯员 陈卫锋
本报讯 “我目前生活十分困难,急需这1万元……”正值执行信访“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之际,在浦东法院执行局临港工作站内,一通来电引起了执行法官张春燕的注意。电话那头哆哆嗦嗦的声音,牵动着法官的心。来电求助的,是八十高龄的申请人浦老伯。
原来,2019年4月的一天,浦老伯骑着电动车在小区内行驶,不料与张师傅的电动车发生碰撞,浦老伯因此受伤并被送医治疗。后经交警认定,张师傅对本次事故负全责。
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浦老伯一纸诉状起诉至法院。浦东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张师傅应赔付各项损失1.5万元。但张师傅一直没有支付,浦老伯只能申请强制执行,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每年支付5000元直至付清,可在支付首期5000元之后,张师傅就没了动静。
了解情况后,张春燕法官联系被执行人张师傅,在其到庭谈话时,张师傅也道出了自己的难处。他说,自己一直认为事故不应该负全责,而且目前也没有固定工作,只能做一些短工,还被老板拖欠了3万多元的工资,确实无力支付剩下的1万元。
法官释法说理、刚柔并济,张师傅终于意识到,生效法律文书应依法履行。法官又向拖欠工资款的老板致电普法,劝导其尽快支付张师傅工资。经过反复沟通,终于做通了该老板的工作,张师傅顺利拿到工资款3万余元,本案执行问题也迎刃而解。
元宵节前,法官赶紧将执行到位的1万元赔偿款送到了浦老伯的家中,就这样,一起申请人和被执行人都“两难”的案件,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终于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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