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维权周刊

“婚庆鲜花”不靠谱 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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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杨女士

投诉时间:2022年11月

结婚是人生大事,婚礼则成为结婚最直接的表征形式,为了一生中最美丽的时刻,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婚礼能够办得隆重一些、体面一些。很多婚庆现场都会布置花艺来烘托气氛,然而现场花束如果不好看甚至枯死,这不仅让新人尴尬难堪,同时也有可能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2022年1月,杨女士与某公司签订了婚庆布置合同,双方协商约定,婚庆布置合同全场费用为318000元,婚庆晚宴的通道区域应设有长约14米的花束。然而,9月21日的婚庆现场却让杨女士大失所望,不但室内并没有布置任何花束,此前商家承诺的户外花束应是鲜花,实际上却是已经枯死的花束。对此,杨女士非常不满意,联系商家要求赔偿50000元,但对方并未处理。

由于沟通不畅,杨女士只好向静安区消保委投诉寻求帮助。

处理过程及结果

静安区消保委工作人员调查了解得知,当事双方签订的婚庆布置合同中,仅明确应有花束,但未明确具体放置花束的区域、数量或布置长度、面积等,也未对花束的品种、质地等细节予以约定,因此双方对现场布置产生较大的分歧。但婚礼已过去,本着友好协商化解矛盾为主,经静安区消保委引导和耐心沟通,双方最终自行和解。

婚庆消费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纠纷,好好的喜事却引来了不快。为此,消费者在举办婚礼时,要找信用好、从业时间较长的婚庆服务公司,如网上订制则应多关注消费评价等,切忌轻信所谓的价格低廉、服务优质的宣传,也不要盲目相信酒店指定的婚庆服务公司。同时,消费者一定要货比三家,再择优选定。在签单时,消费者需要注意包含具体项目、细节及付款方式等约定内容,越详细越好,并要在合同中对可能事中加价的行为事先作好约定。此外,务必保存好服务合同、婚庆设计图、收款凭证等等,以利维权所需。

律师说法

上海翰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玮律师分析认为,商家未按照约定摆放、铺设花束的行为已构成违约,消费者有权追究商家的违约责任。

“就消费者杨女士的遭遇而言,虽然其与商家所签订的婚庆布置合同并未对花束是否为鲜花以及花束的摆放、铺设形式等予以明确约定,但商家仍应当按照其与杨女士所商定的内容履行。”金玮律师表示,即便消费者无法举证证明商家确有承诺过鲜花及相关花束铺设等内容,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按照合同相关条款、交易习惯、行业标准对合同内容予以确定,商家提供枯萎的花束显然是不符合婚庆行业的惯常做法。

同时,金玮律师指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在商家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情形下,消费者有权通过提起诉讼等方式追究商家的违约责任,要求商家退还部分合同款项并赔偿损失。

此外,金玮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应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口碑的服务供应商,且应当签订书面的服务合同,并应对相关服务事项内容予以具体明确约定,还须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条款,以便在纠纷发生时根据合同积极维权。  记者  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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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维权周刊 B01“婚庆鲜花”不靠谱 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2023-03-07 2 2023年03月07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