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三八”国际妇女节。就在前天(3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切实保障妇女权益的通知》(下称《通知》),从检察机关依法做好支持起诉、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惩治犯罪、司法救助、诉源治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对检察机关全面保障妇女权益提出具体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通知》指出,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是我国妇女保护的专门法律规范,是国家人权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知》明确,各级检察机关要全面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支持起诉力度,加强对涉及妇女合法权益的行政诉讼、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监督力度,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从严惩处侵犯妇女生命健康、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犯罪,深入开展对涉案妇女的司法救助,结合司法办案深入剖析侵害妇女权益的深层次原因,促进诉源治理。
笔者期待,全面保障妇女权益,能真正从一纸通知和一部法律,落实到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 王睿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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