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与立法依据】
第二条【基本原则】
第三条【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工作机制及政府责任】
第四条【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
第五条【妇女发展纲要、规划和经费保障】
第六条【妇联等群团组织的责任】
第七条【妇女的义务】
第八条【法律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
第九条【性别统计调查和发布制度】
第十条【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
第十一条【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政治权利
第十二条【国家保障男女平等政治权利的义务】
第十三条【妇女参政的具体内容】
第十四条【妇女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五条【国家保障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任用】
第十六条【妇联的政治参与】
第十七条【重视公民对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监督】
第三章人身和人格权益
第十八条【国家保障妇女的人身和人格权益】
第十九条【妇女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第二十条【妇女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第二十一条【妇女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第二十二条【禁止拐卖、绑架妇女】
(略)
【内容简介】
本书围绕《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条文进行编写,对条文的立法内容进行逐条解读,深入解析条文的重点要义,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内涵。结合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实务,立足执法司法实践,对本法条文在法律适用中的重点和难点进行诠释,有助于相关部门更好地运用法律开展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助力广大妇女运用法律武器保障自身权益。本书对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参考案例以及《人民法院报》上的典型案例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案例进行精心梳理,选择实务指引性强的案例,更好地实现以案释法。本书特别设有“关联法规”模块,梳理与《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的法律法规,便于读者理解《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同时,助力读者构建立法化知识体系。
【作者简介】
林建军:
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副秘书长等职,国务院妇女儿童最高工作委员会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专家组专家。主要从事婚姻家庭法、继承法、妇女法、妇女人权等研究。《中国法学》《中国法律评论》《法学杂志》《河北法学》《妇女研究论丛》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出版《妇女法基本问题研究》等专著。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高校防治性骚扰机制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子课题及其他课题20余项。科研成果先后荣获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2014年度优秀科研成果论文类一等奖、第三届中国妇女研究奖论文类一等奖等奖项。
【编辑推荐】
条文解读:紧扣条文立法内容逐条深入解析重点要义
适用要点:结合司法工作实务诠释法律适用核心要点
典型案例:精心梳理典型案例提炼典型意义指引实务
关联法规:精准索引关联法规助力妇女权益保障工作
【精彩节选】
紧扣条文立法原意逐条深入解析重点要义
第六十四条 【男方离婚诉权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条文解读
本条是关于特定时期限制男方离婚诉权的规定。即特别强调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特定时期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即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
但上述情况不是绝对的,如果女方主动提出离婚、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是可以受理的,不受限制。《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了夫妻均有提起离婚诉讼的权利,但第1082条对男方提出离婚进行了特定时期必要的限制,但要注意该限制并非剥夺或否定男方的离婚诉权。
准确理解本条规定,要注意特别时期内涵与界定。
(1)“怀孕期间”含义。怀孕期间,是指女方在怀孕至分娩或终止妊娠的一段时期,这里所说的受孕包括自然受孕和通过人工生殖技术受孕,分娩包括自然分娩和剖宫产,终止妊娠包括自然终止和人工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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