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3·15特刊;记者观察

切实管控未成年人充值行为

本文字数:679

孙鸣民

首先,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件和账户信息,并对自己的账户资金加强管理,开通消费的短信或微信提醒功能,每日进行查看。这样即使未成年人子女有不当充值行为,也可及时发现。

其次,对未成年人可接触到的如手机、平板电脑等智能终端设备安装未成年人保护软件,并选择适合未成年人的服务模式和管理功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高网络素养,规范自身使用网络的行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通过在智能终端产品上安装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选择适合未成年人的服务模式和管理功能等方式,避免未成年人接触危害或者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合理安排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的时间,有效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如果在安装了相关的保护软件,并选择适合未成年人的服务模式和管理功能后,再有发生未成年人不当充值行为的,作为监护人的过错责任可依法减轻。

再者,如果发现未成年人为游戏充值等不当行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阻止所充资金或虚拟货币继续消耗。与提供网络游戏相关服务的平台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联系,要求平台及时采取措施切断案涉资财消耗,并保存相关联系记录,如进行录音录像等。与此同时,也应向提供网络游戏相关服务的平台主张钱款的返还,并保留相关的证据。如申诉无果,建议及时通过诉讼途径追讨。司法机关的介入,能促使提供网络游戏相关服务的平台重视完善相应的管控机制。

(本版“律师意见”由“3.15”特刊特聘法律指导机构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孙鸣民律师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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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3·15特刊;记者观察 A08切实管控未成年人充值行为 2023-03-14 2 2023年03月14日 星期二